中国电建路桥公司华南
广东中开高速公路中山段工程
玻璃纤维筋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受中电建路桥集团广东中开高速公路中山段总承包部(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电建路桥集团 华南 (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工程所需的玻璃纤维筋,采用“统招、分签、分付”的原则,即由招标人统一招标,招标人下属各施工标段分别签订购销合同并支付货款。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中山至开平高速公路工程(简称“中开高速”或“本项目”)线路总长约129.7km,分两期实施:中山段起点至大常山隧道终点(K0-K11)和江门段共计总长约96.6km作为本项目一期工程,余下中山城区段约33.1km作为工程。中山段起点(K0)至横门西互通立交(K4)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横门西枢纽至宝裕枢纽段采用“高标准六车道”(路基宽度35.5m),江门段为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本项目起点至宝裕枢纽采用100km/h设计时速,宝裕枢纽至项目终点采用120km/h设计时速,中山段沿线经过中山市翠亨新区、南朗镇、火炬开发区、东区、五桂山、南区、沙溪镇、大涌镇、横栏镇9个镇区。
本项目中山段路线长约44km,设特大桥24580m/18座、大桥11564m/18座,设下沉式长隧道4030m/2座、山岭中隧道644m/1座、山岭短隧道124m/1座,设互通式立交9处,设服务区1处,中山段桥隧比约94%。
2、招标范围:广东中开高速公路中山段工程项目施工所需玻璃纤维筋。
3、采购数量:具体招标材料名称、型号、数量如下表所示:
序号 | 材料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玻璃纤维筋 | P10 | 吨 | 450 | 广东中开高速公路中山段工程沿线相关标段施工现场 | 具体尺寸详见设计图 |
2 | 玻璃纤维筋 | P13 | 吨 | 65 | 具体尺寸详见设计图 | |
3 | 玻璃纤维筋 | P14 | 吨 | 140 | 具体尺寸详见设计图 | |
合计 | 吨 | 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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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招标数量为估算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整个施工期(约2022年05月至工程完工,按买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每批交货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5、交货
6、质量要求:玻璃纤维筋各项检测指标必须满足现行交通部或国家标准的要求(当不同规范、标准及要求之间指标不一致时,应以严格指标作为控制指标):
6.1、玻璃纤维筋的外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力学性能、抽样、包装、运输、储存等方面符合JG/T 406-2013《土木工程用玻璃纤维增强筋》要求;
6.2、符合JTG D80 《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通用规范》要求;
6.3、符合JTG D81-2017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与JTG F71-2006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要求;
6.4、玻璃纤维筋使用的树脂为乙烯基树脂;
6.5、玻璃纤维筋形状为螺纹形式,螺纹杆体表面质地应均匀,无气泡和裂纹,螺纹牙形、牙距应整齐,不应有损伤,玻璃纤维筋的抗拉强度为:当玻璃纤维筋的直径d<16mm时,其抗拉标准值fK≥600MPa,剪切强度fV≥110 MPa; 当玻璃纤维筋的直径16≤d<25mm时,其抗拉标准值fK≥550MPa,剪切强度fV≥110 MPa,弹性模量大于42GPa。进行设计和校核时采用标准值的0.7倍作为设计值;
6.6、玻璃纤维筋表面不得有裂纹、结疤和明显的纤维露出、明显划痕;断面面积损失率不得超过1%,当不满足要求时,应作为废料处理;玻璃纤维筋异形筋的弯曲柔和,倒角半径超过80mm以上;
7、玻璃纤维筋应根据设计形式在工厂内加工完成,出厂后可直接按测量放样的位置精确定位安装;玻璃纤维筋在施工时其尺寸、形状、布设位置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制作。
8、其他:
8.1、供货结算形式:先货后款,按月结算。
8.2、资料要求:每批进场产品将质量证明资料同时提供。
8.3、检测:以现场取样送检的结果为准。
当以上规程、规范、标准发生更新时,以最新版的要求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必须满足)
1、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家,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壹仠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及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供货业绩及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2019年至今)工程的供货业绩(如高速公路、铁路、城市轨道交通),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0万元(附清晰可见的合同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资料须体现总金额)。
3、质量要求:需提供招标物资近两年(2020年-2021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每年度均不少于一份);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同时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要求。
4、财务能力要求:提供(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财务状况未连续亏损,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正常(2018年之后期间注册成立的新公司,仅需提供已有的财务报表)。
5、履约信用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未有不良经营记录或未被列入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意向供应商,无重大风险源。
6、投标人拟提供的产品如涉及到受保护的专利、商标或其他知识产权,则投标人应保证买方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
7、本次招标不接受下列投标。
7.1、代理商投标;
7.2、联合体投标;
7.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同时参加投标。
8、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