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及评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梅州丰顺埔寨13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及评审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华能梅州丰顺埔寨13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及评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埔寨镇。
2.2 服务内容:项目占地面积约130公顷,权属清晰,具体使用面积,根据地形以及技术方案等综合确定。项目所在地交通较便利,地理位置优越,根据《太阳能资源等级.辐射》GB/T 31155-2014 评估标准,水平面总辐射量为1417kWh/m2,属B类“很丰富”等级,经太阳能资源分析适宜建设光伏电站。项目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通过一回110KV线路接入附近的110KV埔寨站,最终以接入系统审查意见为准。 本项目为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对光伏场区按照规划容量进行总体规划,提供收益测算等)并通过评审,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满足项目要求的地质勘察、1:500地形图测量;
2、分析项目场址区域太阳能资源,设计项目总体方案;
3、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评审。
2.3 服务期: 1、履约期限:合同签订至合同工作内容全部完成。
2、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内完成地质勘察、1:500地形图测量并提交相关报告、报表及图件等文件,30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的编制,送审稿通过评审后7天内,按评审意见修改提交审定稿。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对光伏场区按照规划容量进行总体规划,提供收益测算等)并通过评审,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满足项目要求的地质勘察、1:500地形图测量;
2、分析项目场址区域太阳能资源,设计项目总体方案;
3、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评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2个光伏发电工程(单个项目装机容量为100MW及以上)的设计业绩(须提供包括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承包内容等关键信息的业绩合同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或设总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等证明材料扫描件);自2016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光伏发电工程(单个项目装机容量为100MW及以上)担任设计负责人的经历(须提供任职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年04月18日9:00起至2022年04月23日17:00止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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