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为业主机动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
2、项目编号:NBPOST-FW-2022011
3、招标内容:
(1)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中标2个供应商。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150万元/3年。
(2)报价: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税金等一切费用,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3)工时费:①投标人根据附件:工时费限价表报出常用车辆工时费下浮率;结算金额=工时费限价表×(1-中标下浮率);②除常用车辆工时费外其他车辆工时费由投标人根据厂方指导价报出工时费统一下浮率(%)。结算金额=厂方指导价×(1-中标下浮率);下浮率不少于10%。
(4)零配件(原厂配件):①投标人根据附件:配件限价表报出常用车辆零配件费下浮率,结算金额=配件限价表×(1-中标下浮率);②除常用车辆零配件费外其他车辆零配件由投标人根据厂方指导价报出零配件统一下浮率(%)。结算金额=厂方指导价×(1-中标下浮率);下浮率不少于10%。
(5)车辆清单(以下车辆清单仅供参考,具体根据招标人内部调整及车辆实际调整情况而定),详见第五部分。
(6)常用零件工时费限价表、配件清单及限价表,详见第五部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 ;
2、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应答人以所代表的总公司注册资本为准;
3、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需具备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企业资质,提供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证明或有汽修资质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5、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被列入浙江省邮政 或业主纪委办公室。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5日24时止)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业主监督部门投诉,投诉
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凡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受到敲诈、勒索或发现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恶意竞标等涉黑涉恶线索者,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十、
(职务)(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 (招标项目名称) 的 (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贴于此处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贴于此处 |
投标人
法定代表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