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石板水电厂发电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重庆涪陵聚龙电力 ,采购人为重庆涪陵水资源开发 ,现对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为石板水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的主系统、辅助系统、网路设备以及二次安防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等相关设备的改造,包括2套主计算机(兼操作员站),1个工程师站,1个通信工作站,1个调度RTU站,1个大坝闸首工作站,6套现地控制单元设备,同步时钟系统,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二次安防设备、通信接口设备、网络交换机、光纤收发器以及通信电缆和光缆、维护专用设备和备品备件等的设计、制造、试验、装配、包装、运输、交货、验收、保险、现场培训以及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的全部内容。
2.2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266万元(不含税)。
2.3 交货
2.4 交货期:总工期80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5 合同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合同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均可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商的,自行承诺为水电厂(站)监控系统生产制造商;经销商在投标时可以不提供“设备生产厂商项目授权”或“设备生产厂商售后服务承诺书”,但必须出具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设备生产厂商项目授权”或“设备生产厂商售后服务承诺书”的承诺书。
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 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 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 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 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 2022 年4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2年4月1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 网()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5月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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