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煤制油分公司公用工程管理中心污水处理车间合成废水调节罐、事故罐防腐层升级修复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402540,招标人为 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制油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项目概况:煤制油分公司公用工程管理中心污水处理车间合成废水调节罐及事故罐罐内防腐层采用环氧树脂防腐,两台储罐罐壁、接管多次泄漏,防腐涂层已失效。为确保系统稳定运行,需委托专业化单位对罐壁进行防腐处理。
招标范围:1)负责完成合成废水调节罐及事故罐内部油污(油泥)的清理(预计300m3)、装袋工作,并装至招标方指定车辆,由招标方负责运输处理。
2)负责完成合成废水调节罐及事故罐底板、顶板、内壁、人孔、接管等处(预计8110m2)原防腐层的清理、打磨、除锈及脚手架搭拆,并选用无机聚脲重防腐防水涂料(厚度不小于1.2mm )进行防腐层修复工作。
3)负责提供修复过程中所需的材料、工具、易耗品及其他安全措施、防护用品等。
4)施工过程中所需水、电、气、风由招标方无偿提供,招标方负责罐内部的焊接修复。
5)投标方至少应为其进入现场的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赔偿限额:死亡、伤残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人;医疗费用不低于人民币20万元/人。
6)具体要求详见技术附件及图纸。
2.2其他:项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宁东镇煤化工基地。
计划工期:总工期90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聚脲类防腐施工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2个担任防腐施工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4-19 14:3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4-25 17: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