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业主泰州市 寄递事业部鹏翎胶管运输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JSTZCG-2022-03-33,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1.1项目
1.2预算金额:752万元人民币(含税)。
1.3服务
1.8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如不满足“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5.投标分项报价表”的最高限价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投标人已完成“三证合一”工作,只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材料)
2.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文件复印件或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国税网站查询截图证明或提供2020年1月1日后投标人开出的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书)。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类证书:由道路运输管理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证明材料)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有或租赁运输车辆3辆及以上,车辆为厢式货车(提供车辆年检期内的行驶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租赁车辆还须有效期内的车辆租赁合同)
2.5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6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加盖公章)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情形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
(7) 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 在与业主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 相关服务在业主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0)中标后以任何形式进行二次分包、转包的。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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