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山东省湖东滞洪区建设工程已经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以“ 鲁发改农经[2017]688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 现委托 山东水务招标 对该项目施工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山东省湖东滞洪区建设工程已经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以“ 鲁发改农经[2017]688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 现委托 山东水务招标 对该项目施工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滕州市9条道路9.515km,涵洞27座,过路涵洞5座,安全设施,水保、环保及相应附属工程。薛城区1条道路1.83Km,过路涵洞2座,安全设施,水保、环保及相应附属工程。。
本次施工范围为滕州和薛城区。。
本次招标为 2个标段。
工程施工1标: 2022年标段1
标段内容:
滕州市内撤退道路工程、涵洞工程、安全设施以及相应的水保、环保以及相应附属工程全部内容的施工及保修。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拟任项目经理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6.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8.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 工程施工2标: 2022年标段2
标段内容:
实施内容为薛城区内撤退道路工程、涵洞工程、安全设施以及相应的水保、环保及相应附属工程全部内容的施工及保修。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拟任项目经理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6.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8.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
滕州市9条道路9.515km,涵洞27座,过路涵洞5座,安全设施,水保、环保及相应附属工程。薛城区1条道路1.83Km,过路涵洞2座,安全设施,水保、环保及相应附属工程。。
本次施工范围为滕州和薛城区。。
本次招标为 2个标段。
工程施工1标: 2022年标段1
标段内容:
滕州市内撤退道路工程、涵洞工程、安全设施以及相应的水保、环保以及相应附属工程全部内容的施工及保修。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拟任项目经理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6.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8.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 工程施工2标: 2022年标段2
标段内容:
实施内容为薛城区内撤退道路工程、涵洞工程、安全设施以及相应的水保、环保及相应附属工程全部内容的施工及保修。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拟任项目经理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6.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8.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
3.规模
大2型
大2型
4.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财政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符合鲁政办字【2019】53号文要求的信用良好、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足额担保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AA信用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能够提供合同总额10%的履约担保),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人员、设备及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3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或被有关部门实行联合惩戒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4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5在“信用中国” 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6.1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6.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 6.3开评标活动执行《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 活动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等防疫防控期间相关文件的规定。 6.4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在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栏中,请自行下载。 6.5本项目招标人和项目法人为枣庄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山东省湖东滞洪区工程(滕州)建设管理处、山东省湖东滞洪区建设(薛城片)工程建设管理处。
6.1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6.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 6.3开评标活动执行《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 活动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等防疫防控期间相关文件的规定。 6.4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在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栏中,请自行下载。 6.5本项目招标人和项目法人为枣庄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山东省湖东滞洪区工程(滕州)建设管理处、山东省湖东滞洪区建设(薛城片)工程建设管理处。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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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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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60.208.1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