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金沙江公司金沙江上游川滇段水光风蓄储一体化可再生能源基地(四川侧)总体规划研究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501405,招标人为 金沙江旭龙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金沙江旭龙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旭龙水电站位于云南省德钦县与四川省得荣县交界的金沙江干流上游河段,是金沙江上游河段“一库十三级”梯级开发方案中的第12级,是西电东送骨干电源点之一。旭龙水电站下游距奔子栏镇72.8km,上游距昌波电站坝址75.5km,东南距得荣县城直线距离约16km,东距康定市310km,南距“香格里拉”和虎跳峡分别约156km和247km,东北距成都直线距离约520km,东南距昆明直线距离约540km。
工程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并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坝址多年平均流量990m3/s,多年平均径流量313亿m3。水库正常蓄水位2302m,死水位2294m,设计洪水位2303.42m,校核洪水位2305.89m,总库容约8.47亿m3。水电站装机容量2400M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约105.14亿kWh。
目前,旭龙水电站已经具备核准条件,项目计划于2023年汛后截流,2030年以前全部投产发电。旭龙水电站是四川省实现2030年碳达峰的大型骨干水电项目。
2.1.2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
旭龙水电站具有日调节性能,电站周边光资源十分丰富,具有较好的开发价值;周边风能也具备较好开发条件;从地形地质、环境影响、工程布置及施工交通等条件初步分析,四川侧具备建设一定规模的抽水蓄能电站的优越条件。在金沙江上游川滇段旭龙水电站周边合理配置光伏电站、风电场及抽水蓄能电站,利用抽水蓄能电站以及旭龙水电站自身的调节性能和快速反应能力,减少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出力的不稳定性,增强新能源电量的消纳,提高水电送出通道利用率,以此打造金沙江上游川滇段水光风蓄储一体化可再生能源基地(四川侧)。
本次招标内容为上述可再生能源基地规划研究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大纲研究、抽水蓄能规划研究、基地消纳及送出规划研究、总体规划研究等,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1.3项目总工期:合同签订后约5.5个月,拟于2022年5月16日开始,主要工作于2022年10月31日结束。
2.2其他:本项目投标有效期12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个多能互补规划或省级及以上能源或电力规划编制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及对应的用户证明,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用户(合同签订方或委托方)盖章,用户证明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证书。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多能互补规划或省级及以上能源或电力规划编制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本项目为资格后审项目,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3.5资格审查资料”的规定,提供招标公告内“投标人资格要求”对应的相关证明文件。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4-19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4-25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