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路桥公司华南
广东中开高速公路中山段工程
伸缩缝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受中电建路桥集团广东中开高速公路中山段总承包部(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电建路桥集团 华南 (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工程所需的伸缩缝,采用“统招、分签、分付”的原则,即由招标人统一招标,招标人下属各施工标段分别签订购销合同并支付货款。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中山至开平高速公路工程(简称“中开高速”或“本项目”)线路总长约129.7km,分两期实施:中山段起点至大常山隧道终点(K0-K11)和江门段共计总长约96.6km作为本项目一期工程,余下中山城区段约33.1km作为二期工程。中山段起点(K0)至横门西互通立交(K4)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横门西枢纽至宝裕枢纽段采用“高标准六车道”(路基宽度35.5m),江门段为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本项目起点至宝裕枢纽采用100km/h设计时速,宝裕枢纽至项目终点采用120km/h设计时速,中山段沿线经过中山市翠亨新区、南朗镇、火炬开发区、东区、五桂山、南区、沙溪镇、大涌镇、横栏镇9个镇区。
本项目中山段路线长约44km,设特大桥24580m/18座、大桥11564m/18座,设下沉式长隧道4030m/2座、山岭中隧道644m/1座、山岭短隧道124m/1座,设互通式立交9处,设服务区1处,中山段桥隧比约94%。
2、招标范围:广东中开高速公路中山段工程项目施工所需伸缩缝。
3、采购数量:具体招标材料名称、型号、数量如下表所示:
序号 | 材料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1 | 模数式伸缩装置 | D80 | 米 | 9500 | 广东中开高速公路中山段工程沿线相关标段施工现场 |
2 | 模数式伸缩装置 | D160 | 米 | 170 | |
3 | 模数式伸缩装置 | D240 | 米 | 160 | |
4 | 梳齿板式伸缩装置 | D80 | 米 | 8200 | |
5 | 梳齿板式伸缩装置 | D160 | 米 | 300 | |
6 | 梳齿板式伸缩装置 | D240 | 米 | 75 | |
合计 | 米 | 18405 |
备注:以上招标数量为估算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设计变更等原因,致致使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数量及采购品种会做相应调整,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综合单价包含伸缩缝所需的全套配件。
4、交货时间:按需求计划分批交货,以实际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结算。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预计交货时间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和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交货
6、质量要求:产品各项检测指标必须满足相应的现行规范及标准要求(当不同规范、标准及要求之间指标不一致时,应以严格指标作为控制指标):
6.1 符合JT/T327-2016《公路桥梁伸缩装置通用技术条件》要求;
6.2 符合JTG/T F50-2011《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要求;
6.3 符合JTG F80/1-2017《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伸缩装置安装部分的技术要求。
6.4 符合《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交公路发[2009]221号)和本项目合同技术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
6.5梳齿板式伸缩装置还应符合《桥梁橡胶降噪伸缩装置》(GB/T38387-2019)要求;
6.6在正常设计、生产、安装、运营养护条件下,伸缩装置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15年。
如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产品具体技术参数变化,在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条件下,相同规格产品价格保持不变,也不作为索赔依据。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买方提供图纸或提出更具体的交货状态要求时,卖方必须满足买方图纸或具体技术要求的交货状态。
当以上规程、规范、标准发生更新时,以最新版的要求为准。
7、其他:
7.1、供货结算形式:先货后款,按月结算。
7.2、资料要求:每批进场产品将质量证明资料同时提供。
7.3、检测:以现场取样送检的结果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在壹亿元人民币(含)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及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有效期内的伸缩缝CTVIC认证证书(需同时拥有模数式公路桥梁伸缩装置和梳齿板式公路桥梁伸缩装置的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伸缩缝年产量在50万米及以上。具有相关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上级或行业主管、监管等的相关部门证明)。
3、供货业绩及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四年(2018年至今)工程的供货业绩(高速公路、国道、市政道路,高铁等)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其中公路项目不少于2个),且单个合同(不含安装)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附清晰可见的合同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资料须体现总金额)。
4、财务能力要求:提供(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财务状况未连续亏损,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正常(2018年之后期间注册成立的新公司,仅需提供已有的财务报表)。
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未有不良经营记录或未被列入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意向供应商,无重大风险源。
6、质量要求:需提供招标物资同类产品(模数式伸缩装置、梳齿板式伸缩装置所有招标规格型号各一份)近两年(2020至今)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质量检验合格报告需符合本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书的技术参数(附清晰可见的原件扫描件)。
7、投标人拟提供的产品如涉及到受保护的专利、商标或其他知识产权,则投标人应保证买方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
8、本次招标不接受下列投标。
8.1、代理商投标;
8.2、联合体投标;
8.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同时参加投标;
9、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