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电厂应急储备煤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电厂应急储备煤场建设工程,是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煤炭储备能力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21〕108号)精神,以及江西省能源局关于《江西省2021年煤炭储备能力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江西分公司将所属的江西清洁能源公司、吉安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丰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安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合计63.6万千瓦的光伏项目纳入“光伏+储煤”竞争配置,相应落实等比例或高于等比例的煤炭储备项目1个,新增静态储备能力64万吨。项目地址位于江西省赣州市赣县茅店镇东北面约6km处,距离赣县县城和赣州市城区分别为14公里和19公里。在电厂二期主厂房及现有煤场北面空地新建应急储备煤场, 2022年6月30日开工。
2.2 工期:勘察设计方应根据各阶段设计要求完成工程勘察并提供满足设计所需的相关勘察资料。勘察设计方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及图纸的时间必须满足招标人编制的总体工期策划的工期时间,满足现场工程进度的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3 招标规模:新建应急储备煤场2座,煤场储量共计64.1万吨。
2.4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勘测、初步设计、施工图勘测、施工图设计、其他:竣工图编制等。详见招标文件。
2.5 本次招标标段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证书(须附资质证明文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资格能力要求:/;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4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至今应有1个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勘察设计业绩(包含EPC总承包业绩)。(业绩以正式签订合同计算,须附合同业绩文件,内容至少有合同封面页、工作内容页、合同签署页等);
3.2.5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4月20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04月27日 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