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 汕尾甲子二项目海上设备运输船租赁采购(招标项目编号:CGN-202204110002),已通过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 汕尾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汕尾甲子二海上风电场项目场址位于汕尾陆丰甲子镇南侧海域,场址涉海面积约64km²,外围风机包络
海域面积约为59.7km²,水深范围31m-37m,场址最近端距离陆岸约29km,场址坐标如表1.1-1所示。项目规划装机
容量为400MW,拟布置50台8.0MW风电机组,新建1座400MW 220kV海上升压站,同时配套建设1座陆上升压站。风电
机组发出的电能通过16回35kV集电海底电缆接入海上升压站,升压后通过2回220kV海底电缆输送到陆上升压站。陆
上升压站为甲子一期500MW、二期400MW、后湖500MW合建,配置一台主变压器,甲子项目拟新建1回500kV线路接入
新建开关站。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
工程地点广东省汕尾陆丰甲子镇南侧海域。主要运输范围为甲子二海上风场50根单桩、50个套笼及配套附属件,实际根据项目需要开展相关设备运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工作内容:运输方需将设备预制厂家预制的单桩、套笼及附属件等从厂家指定地点运输至甲子二海上风场指定安装机位。
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预计租赁周期为4个月,具体进场时间以项目部实际通知为准。
具体招标范围及要求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企业。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服务,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2. 资质要求:投标人自有(若非自有,需提供与船舶所有人签订的委托经营或航程安排的协议扫描件)6艘及以上5000t-12000t(《海上船舶检验证书薄》中"船舶主要项目"的"参考载货量"数据)甲板船舶,提供《海上船舶检验证书薄》证明材料。
3. 财务要求:/
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2021)风电船舶租赁合同业绩不少于2份。
5. 信誉要求:/
6. 人员要求:
船舶租赁服务团队人员必须具备对应的船长证、船员证、轮机证,并且保证所需证件在有效期内。
7. 其他要求: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 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2年04月15日17时00分至2022年05月06日08时00分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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