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塔城老风口50兆瓦风电项目工程勘察设计预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4-3-423 )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托里县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塔城老风口50兆瓦风电项目工程勘察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预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新疆塔城地区托里县西北方向约24公里处。本期拟建设1座50MW风电场、110kV升压站、配套建设储能5MW/10MWh,建设1回110kV送出线路接入托里220kV升压站。
2.2 建设
2.3 规模:50MW。
2.4 招标范围:
华能塔城老风口50MW风电项目风电场、升压站、储能及配套110千伏送出线路的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风资源、气象、水文等工程设计所需数据收资;微观选址、地形图测绘;详细勘察测量;初步设计;初设概算;施工方格网布设;编制招标技术规范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室内装修设计,竣工图文件的编制;资料的传递与移交;现场配合及技术服务,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派驻设计代表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及试生产配合等服务;以及参与招标评标,编制设备、材料技术规范书,编制分标概算、施工图预算等一切与设计服务有关工作。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完成风机招标技术规范书编制,20天内完成三个施工标段、主变、升压站设备标段技术规范书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工程勘测、微观选址、初步设计并提交成果文件,具备初步设计审查条件;6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90天内完成生产综合用房装修方案及效果图、室内装修设计及施工图;工期必须满足招标人建设工期总体要求,否则将严格按照相关条款进行考核。
2.6本项目生效条件均为:
*本次采购采用预招标方式开展,招标结果生效条件如下:
招标标的项目履行通过华能集团 投委会备案;
招标标的项目取得华能年度基建投资和资金预算。
*招标结果未达到生效条件,投标人产生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各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视为已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近3年至少有1个4.95万千瓦风电场工程的设计业绩。
3.2.2.本工程勘察设计拟任设总:近3年至少具有1个4.95万千瓦及以上规模风电工程担任勘察设计负责人的经历。
3.2.3.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2.4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