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热工研究院
华能石洞口第一电厂2×65万千瓦等容量煤电替代项目
涉网试验外委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4-3-441)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
1. 招标条件
西安热工研究院 华能石洞口第一电厂2×65万千瓦等容量煤电替代项目涉网试验外委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现装机容量4×325MW)厂址位于上海市区北郊,市区公路盛石路自东环绕至在距上海市中心约33公里。厂址北临长江,隔江与崇明岛相望;市区公路盛石路紧靠电厂东侧和南侧,自东向南环绕厂区,东面为石洞口客运码头轮渡站及石洞口水上派出所,西面近邻华能上海燃机电厂(现装机容量3×400MW)和华能石洞口第二电厂(现装机容量2×600MW+2×660MW);南面是现宝山区月浦镇盛桥地区。
本工程建设2×650MW高效二次再热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已于2020年12月09日开工建设,5号机机组计划于2022年10月31日通过168小时试运行投产。
2.2招标范围:
西安热工研究院 华能石洞口第一电厂2×65万千瓦等容量煤电替代项目涉网试验外委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电源工程类调试甲级及以上资质和能监办核发的二级承试及以上资质。
3.2.2资格能力要求: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2项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类似试验业绩,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