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西公司永福电厂2022-2023年粉煤灰销售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502626,招标人为国能永福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永福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投标人购买招标人发电副产品粉煤灰进行综合利用,并负责粉煤灰的运输,保证粉煤灰及时拉运,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对环境产生污染。预计年销量:粉煤灰18万吨,以实际产生量为准。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标段1:对国能永福发电有限公司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2×320MW机组锅炉运行产生粉煤灰总量的45%份额。
标段2:对国能永福发电有限公司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2×320MW机组锅炉运行产生粉煤灰总量的30%份额。
标段3:对国能永福发电有限公司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2×320MW机组锅炉运行产生粉煤灰总量的25%份额。
2.1.2其他:
2.1.2.1粉煤灰销售量以招标方的实际产量为准;由于粉煤灰是招标方电力生产的副产品,电力生产负荷是动态变化的,具有特殊性,因此招标方对粉煤灰产量、质量不做任何承诺,投标方对此表示认可,并接受由此而带来的风险。
2.1.2.2在合同期内,投标方应遵守招标方的相关管理规定及时装运,不得以粉煤灰各种质量问题或投标方库满作为理由拒绝装运,应做到日产日清,并保持地面清洁,不得影响招标方正常电力生产,运输的在途风险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2.1.2.3销售承包商必须指定专人作为项目代表。项目代表全面负责销售承包商人员、车辆、安全、环保、结算的管理,负责与国能永福发电有限公司随时保持联系,紧急事件应在一小时内到场;提供一个24小时开通的专用联系电话,任何时间,包括春节和其它节假日,不能出现专用电话无法联系到销售承包商联系人的情况。驻厂项目经理情况投标方以正式委托书告知招标方,项目经理变更时也须以同样方式告知招标方。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标段1:投标人需自有或租用不少于3千吨粉煤灰的存储库(离招标人厂区半径150公里内);
(3)标段2和标段3:投标人需自有或租用不少于2千吨粉煤灰的存储库(离招标人厂区半径150公里内),如是自有库须提供图片及文字说明,如是租赁库须提供租赁文件等证明材料。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04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火电厂粉煤灰处置或使用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副产品处置已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4-24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4-29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2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