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 受云南香料烟 委托,对云南香料烟 2021年度烟叶生产基础设施雪茄烟晾房辅热设施项目(二次)(项目编号:JSZC2022-0022)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竭诚欢迎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 1.2项目编号:JSZC2022-0022; 1.3采购内容:基于该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结合国内雪茄烟其他产区晾房辅热方式及研究实验情况将项目划分为五个标段实施:一标段为瑞丽市姐相乡雪茄烟晾房辅热设施项目(采购数量50套、加热晾房50座、采用天然气燃烧机加热空气,实现一拖一热风直接加热的方式,供应商在辅热设备使用寿命期限内须免费配套天然气储气设备设施,其中要求相关方强制性检测的储气设备设施的使用要在检测合格的有效期内,并对天然气使用的安全性、符合性、合规性负责,并以合理价格保证天然气长期正常供应。);三标段(2-2)为芒市遮放镇雪茄烟晾房辅热设施项目(采购数量4套、加热晾房4座、采用陶瓷厚膜TCF加热片加热空气,实现一拖一辐射加热的方式);四标段(2-3)为芒市遮放镇雪茄烟晾房辅热设施项目(采购数量2套、加热晾房2座、采用空气源热泵加热空气,实现一拖一热风直接加热的方式);五标段(2-4)为芒市遮放镇雪茄烟晾房辅热设施项目(采购数量2套、加热晾房2座、采用外绕波纹式304不锈钢电加热管加热空气,实现一拖一热风直接加热的方式)。 注:同一投标人只可参与一个标段的投标;须按所投标段独立编制投标文件。 1.4项目预算(含税):一标段:150万元、三标段:12万元、四标段6万元、五标段:6万元; 1.5供货期限:预计2022年 5月20日之前完成项目安装和调试,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1.6交货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2.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或其它组织,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2.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说明。 2.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至2020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企业自身出具的财务报表(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19年后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企业自身出具的财务报表(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相关情况说明。 2.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结果截图为准),有效信用查询时间: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2.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的查询截图)。 2.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输入“行贿”+“当事人”或“单位名称”的查询截图)。 2.8投标人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说明。 2.9投标人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烟草公司、云南香料烟 采取禁入措施的。 2.10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投标报名 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3.1公告期限: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4月29日(五个工作日)。 3.2报名时间:报名期限同公告期限一致,接受报名时间为每日8: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3.3报名材料:(1)报名函(格式自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全称、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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