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00MW渔(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已通过审批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已具备预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待取得相关机构和公司建设批复后执行该招标结果,若不具备前述建设条件,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规模:100MW。
2.2范围:
投标人负责项目地形测绘、地质勘察及渔、农、光伏场站一体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设计的勘察设计任务,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设计工作,参与并制定该项目设计创国优规划及实施方案。满足招标人工程报批、施工准备、施工、调试、安全生产与竣工验收、审计的全面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
(1)勘测工作:光伏场区地质专业的测量、水文专业的测量;工程地质调查、勘探、试验;水文气象调查及现场和室内技术工作等,提交本工程水文气象报告、工程测量报告、岩土工程勘测报告及土壤电阻率报告等。勘测内容应满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阶段所需的深度要求。
(2)初步设计阶段:编制初步设计原则、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含必备图纸、初设概算)、项目招标技术文件编制、设备选型、工程量清单、渔农光一体化设计。
(3)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图设计、施工组织设计、设计优化、设计变更及现场设计技术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参与、技术联络会、常驻现场工代、配合质量监检、专项验收、达标投产、安全设计专篇、工程创优、申报QC科技成果等工作)。
(4)竣工图阶段:竣工图编制深度应符合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竣工图内容应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施工验收记录、调试记录等相符合并在竣工图中体现。
上述阶段设计范围包括规划场址以内所有的主辅生产工程、公用工程、生活福利及各项配套设施等,具体如下(不限于):
(1)发电场工程包括:桩基设计、桩身防腐、支架防腐、光伏组件及支架、汇流箱及逆变器设备、单元变压器、集电线路(含通信)等,以上均含建筑、设备及安装工程,复核地基勘察及提出处理方案,光资源评估及组件选型布置等;
(2)升压站工程包括:升压站内布置、220kV主变、220kVGIS、35kV配电装置、SVG、小电阻接地成套装置、站用变、二次设备等;最终依据电网接入系统评审意见进行优化设计。
(3)通信和控制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监控系统、直流系统、通信系统、光功率预测系统、远动和计费系统、涉网设备等设备及安装工程。设置就地集控系统及在南京燃机电厂内设置远程控制站及相关费用;
(4)其他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暖通、照明、消防、全场接地、其他等设备及安装工程;
(5)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升压站、综合楼、电控楼、水泵房、消防水泵房等;
(6)交通工程包括:新建及改扩建的道路(含进场道路及场内道路)、桥涵、挡土墙、弃土场及道路的勘测、设计以及使用后整改防护等;
(7)施工辅助工程包括:施工电源、施工水源、施工道路、场地平整、施工围堰及大型专用施工设备安拆及进出场、盐场设施恢复等;
(8)其他,包括:环保与水保工程、消防、节能评估、安全设施、职业病危害控制、档案验收、变电站场地平整及其他工程。
2.3工作内容及深度
各阶段设计工作要求(包含但不限于)
(1)初步设计:
编制初步设计原则、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含必备图纸、初设概算)、项目招标技术文件编制、设备选型、工程量清单。
(2)施工图设计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为满足本工程正常施工、调试、运行的需要及确保工程完整性的项目,在以下项目中未表述的均应包括在设计服务范围内:
1) 光伏发电工程总图;
2) 进场及场内道路、光伏场区及升压站施工图;
3) 汇流箱、逆变器与箱变基础施工图(并对设备供应商提供的设计进行审核);
4) 升压站建筑、构筑物施工图(建筑、结构、土建、电气、给排水、污水处理、消防、暖通、绿化、装修等);
5) 光伏场及升压站电气一次施工图;
6) 光伏场及升压站电气二次(含场内通讯、光功率预测、防雷接地)施工图;
7) 集电线路及通信工程施工图;
8) 水土保持、安全、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
9) 光伏场区及升压站安保视频系统;
10) 控制系统;
11) 其它系统。
(3) 竣工图编制
设计范围同施工图阶段的工作范围。竣工图编制深度应符合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竣工图内容应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施工验收记录、调试记录等相符合,应真实反映工程竣工的实际情况并满足安全生产各项要求 。竣工图编制可参照《电力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DL/T5229)。
(4) 其它要求
1) 本工程设计的设总,对工程设计的合理性和整体性负责;参加工程的设计联络会,对相关设计进行协调;
2) 编制工程所需设备、材料的技术规范书,参与有关的招评标和技术协议的签定工作;招标人负责向设备厂家收集用于设计所需的设备资料,投标人协助;投标人不能由于收资的问题而影响设计进度;
3) 参加本工程的设计审查,并按审查意见进行设计修改和补充;编制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4) 现场设计服务(包含不限于参与评标、评审、技术联络会、配合达标投产、工程创优、申报QC科技成果、安全设计专篇、项目后评价,环保、水保、消防、安全设施、职业卫生健康、节能、并网安全性评价、技术监督及档案等各种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等工作,配合办理施工许可证、消防设计许可等工作的施工图审查);
5) 派驻设计代表常驻现场,随时解决现场设计问题;
6) 参加现场的施工检验和验收;
7) 为满足本期工程施工、投产所需的全部生产及辅助生产系统、附属设施工程以及同时满足施工和生产需要的水、电、路、通讯等永临结合工程均属于本期工程设计范围;
8) 包括设备制造厂提交的设计图纸以外的一切设计工作;含说明书(包括编制概算和主要设备材料清册)、图纸、专题报告、满足施工招标的工程量清单(包括招标人委托其它单位设计项目的概算归口工作),委托他人设计的项目除外,但投标人仍负责这些项目的汇总和协调工作;
9) 向业主提供设计周、月报及其他必要的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有: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须提供资质证明影印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自2017年1月1日起至今不少于5个光伏发电项目的设计业绩(提供业绩中至少包含1个100MWp及以上集中式光伏项目),须提供合同影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上传扫描件含合同封面、合同标的、签字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3总工程师要求:本项目拟派遣的设计总工程师应具由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3个光伏工程担任设计负责人的经历,须提供证明材料(附合同复印件或任命书或甲方证明材料,须体现设总的姓名)
3.2.4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4月24日16:00起至2022年5月5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