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湖北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场一二期斗轮机等设备大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湖北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场一二期斗轮机等设备大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2.1.1 一期#2斗轮机大修。
2.1.2 一期#1翻车机大修。
2.1.3 输煤#7#8#9环式给煤机大修。
2.1.4 一二三期A侧筛碎系统大修。
2.1.5 一期7P栈桥彩钢瓦更换。
2.2 工期:10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三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2.2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至少具有1项燃煤电厂斗轮机大修或翻车机大修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含首页、反映工作范围的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等)。
3.2.3项目经理要求:无。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4月25日9:00起至2022年4月30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