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项目
合同编
发 包
1.2.2主要工作内容
投标方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2.2.1投标方需勘察现场,根据每个变电所不同的情况制定出每套EPS系统和直流系统的升级方案,升级后的直流电源系统和EPS电源系统必须与原有设备兼容。并且升级完后的系统必须满足第6章规定的技术要求。
1.2.2.2投标方根据制定的升级方案负责对现场原有柜体 或所更换的电器元部件的拆除,对需要升级的现有柜体或需要升级的电气元部件安装。并负责对升级完毕的直流电源系统和EPS电源系统进行调试及投运,保证升级完毕的直流电源系统和EPS电源系统能够安全稳定运行、性能达标。原有柜体尺寸为800*600*2200MM,若需对原有柜体更换,请依照此尺寸。
1.2.2.3投标方负责联系南瑞厂家恢复此次升级改造直流系统和EPS系统与C04总变后台监控的通讯,并且要完成信号远传的调试工作。
1.2.2.4投标方应负责提供产品的售后服务。
1.2.3工期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起,45天内发货到现场。
安装时间:自招标方委托之日起15天完成所有直流电源和EPS电源系统的升级改造,调试及投运工作。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直流系统或EPS电源系统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产品技术服务单位。
产品技术服务单位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出具有效代理授权书。
同一货物/产品 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产品技术服务单位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产品技术服务单位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提供过直流系统或EPS电源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至少3个合同业绩,且单个合同直流系统容量不低于100AH或EPS电源系统容量不低于40kw 。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2年4月26日~2022年5月6日 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
1.8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所需交通工具及费用自行解决。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2年5月16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10其它
1.10.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10.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 、营业执照 、本人身份证。
1.10.3 。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1.11招标代理机构
地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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