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榆林能源醇基燃料寄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302951,招标人为国能榆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榆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序号 |
采购编码 |
采购编码描述 |
单位 |
预估数量 |
备注 |
1 |
11516444 |
醇基燃料\甲醇80-85% |
千克 |
610000 |
青龙寺煤矿 |
2 |
11516444 |
醇基燃料\甲醇80-85% |
千克 |
320000 |
郭家湾煤矿 |
①交货地点:郭家湾煤矿、青龙寺煤矿。
②交货期:按寄售订单及到货周期交货。
③寄售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②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③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含危险货物运输)。若委托运输的,投标人须提供委托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及委托运输协议。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醇基燃料的销售合同业绩2份,单份合同中醇基燃料的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含税)。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业绩要求的合同(长协类或寄售类合同除提供框架协议外还需提供结算依据)及对应合同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及制造商营业执照和制造商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4-25 1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5-05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