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大渡河公司金川水电站帷幕灌浆及防渗墙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502458,招标人为国能大渡河金川水电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大渡河金川水电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金川水电站位于四川省阿坝州金川县境内的大渡河上游河段,是大渡河干流规划的第6个梯级电站,上游与双江口水电站相衔接,下游为安宁水电站。工程坝址距成都市公路里程约425km,对外交通方便。
金川水电站采用坝式开发,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对上游双江口水电站反调节,并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坝址控制流域面积39978km2,多年平均流量509m3/s,多年平均径流量160.5亿m3。水库正常蓄水位2253m,水库长度32.9km,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4.88亿m3,为日调节水库。电站总装机容量为860MW,与双江口水电站联合调度的多年平均发电量35.46亿kWh。
金川水电站为二等大(2)型工程,枢纽工程主要由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左岸引水发电系统、右岸溢洪道及生态泄水道和泄洪洞等建筑物组成。挡水建筑物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顶高程2258m,宽10m,最大坝高112m,趾板置于最大厚度约65m的覆盖层上。泄水建筑物由右岸2孔开敞式岸边溢洪道和1条有压泄洪洞组成。溢洪道为岸边开敞式,与混凝土面板堆石坝相接,由引渠段、堰闸段、泄槽段及挑流鼻坎段四部分组成,总长约425m,最大泄量6589m3/s。泄洪洞布置在溢洪道右侧,前期参与施工期度汛,永久运行期则泄洪,总长938.5m,最大泄量1612m3/s。引水发电系统布置在左岸山体中,采用岸塔式进水口,单机单洞引水,地下厂房布置4台机组,尾水洞采用“两机一洞”式布置。
导流方式为围堰一次断流全年隧洞导流,导流洞布置在泄洪洞右侧。主体及临建工程主要工程量:土石方明挖495万m3,石方洞挖127万m3,土石方填筑578万m3,混凝土96万m3,防渗墙3.3万m2,防渗帷幕13.8万m。
金川水电站可研总工期为72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26个月,主体工程工期37个月,完建工程工期9个月,第一台机组发电工期63个月。
2.1.2招标范围
本标段工程包括:固结灌浆工程、帷幕灌浆工程、防渗墙工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以及智能灌浆系统相关内容。
本项目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如下:
2.1.2.1主体工程项目及其工作内容
(1)固结灌浆工程
承包人应完成本合同要求及施工图纸所示的面板坝趾板、河床覆盖层及高趾墙、帷幕灌浆洞等部位的固结灌浆造孔(含物探标检测孔、检查孔、抬动变形监测孔等)、灌浆(含灌浆试验等)等全部项目。
(2)帷幕灌浆工程
承包人应完成本合同要求及施工图纸所示的面板坝趾板、高趾墙、上游防渗墙下部、两岸坝肩等部位的帷幕灌浆钻孔(含物探标检测孔、先导孔、检查孔等)、帷幕后排水孔钻孔、灌浆(含灌浆试验等)等全部项目。
(3)防渗墙工程
承包人应完成本合同要求及施工图纸所示的上游混凝土防渗墙、下游截水墙造孔、钢筋制安、混凝土浇筑、埋管埋设以及物探标检测钻孔等全部项目。
(4)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
承包人应完成本合同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水土保持措施等的全部项目。
承包人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做好施工区及生活区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要求完成施工环境监测,以及相应设备设施的选型、采购与安装、施工期维护,相应软件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
(5)智能灌浆系统
智能灌浆系统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智能灌浆系统设计、采购、安装、运行和数据录入整理分析等。配合智慧工程建设相关工作,具体包括与工程信息化系统的对接服务及工程信息采集、录入、整理和分析等。
2.1.2.2施工辅助设施项目及其工作内容
承包人应负责施工辅助项目工程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维护及拆除。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期水流控制,施工道路、施工供电、施工供水、施工通信、施工供风、照明系统、现场实验室,机械修配及附属加工厂,各类仓库和材料堆存场,临时生产管理和生活设施、施工临时安全监测等,并负责对发包人提供的公用设施在施工期的管理、维护。
2.1.2.3为其他承包人提供配合服务
配合工程安全监测标仪器埋设、仪器电缆预埋等安装工作,配合金川工程信息化建设工作,配合试验、物探、灌浆质量等检测标段工作,配合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单位的安全生产、环水保检查、监督等工作,发包人及监理人指定的其它相关配合工作。
2.1.3工期
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合同签订后28个月,计划于2022年6月1日承包人进场,2022年7月1日开工,2024年10月31日完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其他:本项目投标有效期15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4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完工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过坝高100m及以上的水利水电主体工程防渗帷幕施工项目的合同业绩1份,且已成功投运;或2014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完工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过水利水电主体工程防渗墙且防渗墙最大深度50m及以上施工项目的合同业绩1份,且已成功投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主体工程基建期土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副经理及单位名称)。同时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8月至2022年1月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技术负责人有效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2)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担任过水利水电主体工程帷幕灌浆工程施工(或混凝土防渗墙基础处理工程施工)项目的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技术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及单位名称)。同时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8月至2022年1月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C证。同时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8月至2022年1月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本项目为资格后审项目,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3.5资格审查资料”的规定,提供招标公告内“投标人资格要求”对应的相关证明文件。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4-2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5-05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