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公司石嘴山有限脱硫系统电石渣制脱硫剂改造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402973,招标人为国能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国能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对脱硫系统进行电石渣制脱硫剂改造,节省石灰石资源消耗,降低脱硫成本。电石渣制脱硫剂车间主体工程拟在有限公司厂区脱硫区域内建设。本工程设置电石渣堆料库一座,堆料库容积满足 6 台机组 3 天电石渣耗量。设置电石渣上料系统,电石渣通过转运铲车上料,配置 5 套上料系统,3 用 2 备。电石渣输送系统设置 2 套电石渣转运输送皮带,1 用 1 备。设置 2 套电石渣消化罐,与电石渣转运输送皮带一一对应,将输送皮带转运来的电石渣卸至消化罐,通过消化罐内的高速搅拌器将电石渣破碎溶解制浆,溶解的电石渣浆液溢流至 2 座化浆池。设置 1 座成品电石渣浆液池,有效容积380m3,设置两套浆液输送系统将成品电石渣浆液输送至脱硫装置现有石灰石浆液箱,其中一套供应一发公司脱硫装置电石渣浆液,一套供应有限公司脱硫装置电石渣浆液。每套设置 2 台浆液输送泵,1 用 1 备。
2.1.2 项目招标范围:国能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硫系统电石渣制脱硫剂改造工程的勘测、设计、土建和/或建筑(含桩基(如有),含旧建筑和设备等的折除和场地平整)、供货、运输、保管、施工、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方面。具体详见技术规范及要求。
2.1.3 项目建设地点:国能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1.4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 个月内(计划开始时间:2022 年 06月 01 日)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
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类)专项甲级设计资质和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国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类)专项甲级设计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两台 300MW 及以上等级燃煤机组烟气脱硫装置改造或脱硫剂供应系统改造已完工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与合同对应的验收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验收证明至少须由合同甲方、合同乙方盖章,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4-26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5-05 17: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