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 扬州市 部分区域快递包裹投递业务外包项目,(招标编号:ZWKYZYZ202201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 扬州市 部分区域快递包裹投递业务外包项目。
2、采购内容
2.1项目
2.2采购内容:中国邮政集团 扬州市 部分区域快递包裹投递业务外包项目,采购范围包括南片区、北片区内部处理流程的解车、卸车、分拣、扫描下段、差异对比、异常情况处理,外部投递、归班处理、客服要求等快包投递全流程服务。本项目划分分包。具体服务内容及规范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规模:
(分包1:南片区)预计金额198.46万元(含税);
(分包2:北片区)预计金额299.18万元(含税)。
2.4服务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本项目划分标包。(分包1:南片区、分包2北片区)
4、本项目设置单项最高投标限价,任一单项投标报价(含税)高于相应的单项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相应服务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分包1:南片区)投标人须在扬州市邗江区或广陵区设有与本项目需求相适应的固定运营场所或承诺中标公示结束后7天内设置,该固定运营场所不小于500㎡且距离城区寄递事业部(扬州市邗江中路471号)直线距离不超过8km。(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须显示
(分包2:北片区)投标人须在扬州市邗江区或广陵区设有与本项目需求相适应的固定运营场所或承诺中标公示结束后7天内设置,该固定运营场所不小于500㎡且距离友谊营投部(扬州市相别路8号)直线距离不超过8km。(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须显示
4、投标人须承诺具备满足本项目快包投递全流程服务的人员及相关生产基础设施(含邮件分拣设备、PDA或智能
5、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1名项目管理人员(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从业经历)且承诺项目管理人员中标后驻场参与本项目服务。(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需承诺项目管理人员中标后驻场参与本项目服务,提供项目管理人员近3个月社保证明,提供有效学历证明材料,提供项目管理人员2年及以上相关从业经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须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本项目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8、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两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情形的;
(6) 在最近两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
(7) 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在与中国邮政集团 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投标人在近两年内参与江苏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电子】招标 交款形式: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必须使用单位账户,账户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以个人名义汇款的需备注公司名称。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名:中通服网盈科技
账 号:9558 8543 0100 2835 087
开户行行号:102301000116
汇款事由:扬州邮政部分区域快递包裹分包1标书费
(分包2:北片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交款形式: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必须使用单位账户,账户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以个人名义汇款的需备注公司名称。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名:中通服网盈科技
账 号:9558 8543 0100 2835 087
开户行行号:102301000116
汇款事由:扬州邮政部分区域快递包裹分包2标书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14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
3、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不适用。
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六、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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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