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包头化工提高全厂自控回路投用率改造项目热电中心投自动改造PC总承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7】121 号)文件,关于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装置的自动化控制系统必须投入使用的要求;落实公司神包煤安【2018】1 号文《关于认真做好2018 年安全生产环保工作的通知》中 28 条指出的推进安全科技保障,探索全流程自动化控制黑屏操作,工艺平稳率评估系统试点工作;提高全厂自控率,提升装置运行平稳率,节能降耗,减少操作人员劳动强度,需要对现已排查出自控回路投用率较低的热电中心进行整改。项目概况:招标人拟在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工厂内建设化工公司包头化工 提高全厂自控回路投用率改造项目热电中心投自动改造。
1.1.1 工作范围:
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对热电中心 4 台锅炉、2 台汽机及母管制运行方式的情况采用
APC 先进控制系统的方式提高装置的自动控制的投用率,锅炉 APC 先进控系统自控回路投用率 100%,实现锅炉装置燃烧系统与汽水系统全自动运行,自控回路投用率为 100%,锅炉核心工艺指标的稳态指标、负荷变动指标能够达到相应的要求(详见详细设计),同时根据需要对部分阀体及执行机构进行更换(详见详细设计)。
1.1.1.1 根据详细设计文件以及现场的实际情况,完成热电中心 APC 先进控制系统的投用,达到自控投用率及稳态指标、母管协调的要求,同时对热电中心部分阀体及执行机构进行更换。其内容包含:热电中心增上锅炉 APC 系统,在保证脱硫脱硝效果不受影响的同时实现锅炉装置燃烧系统与汽水系统全自动运行,实现脱硝喷氨、空冷岛、减温减压的快开的投自动, 自控回路投用率达到 100%,4 台锅炉并行运行实现多炉母管协调压力控制、锅炉 APC 先控系统自控回路投用率 100%,实现锅炉装置燃烧系统与汽水系统全自动运行,自控回路投用率为100%,锅炉核心工艺指标的稳态指标、负荷变动指标能够达到相应的标准(详见详细设计);对热电中心的部分阀门和执行机构进行更换(具体详见设计文件)满足 APC 投用的调节精度等要求。
1.1.1.2 负责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装卸、二次搬运、和现场物资管理及项目施工;负责施工垃圾的清理并运输至业主单位指定地点; 要求,承担合同装置相应的调试工作;负责项目竣工、投用等为完成本项目建设直至达到实现移交使用的全部工作,因本改造项目所引发的其它所有设备设施需要更改的采购施工内容,负责项目为达到建设目标而需要对原有装置控制系统进行的功能、组态完善和修改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图纸文件及其相关要求。
2.1.2 工作内容及要求
2.1.2.1 投标方应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详细设计文件规定完成项目物资供货及项目施工、性能考核、竣工验收等服务,并保证项目符合国家、行业规范要求。
2.1.2.2 针对热电中心的 APC 系统编制详细的方案,内容至少包括技术方案,采购计划,根据热电中心锅炉运行和停运情况进行实施调试进度计划等内容。 特别针对原有控制系统的 OPC 授权安装、组态修改及下装等均需要完善的方案,并与锅炉的运行及停运情况密切结合,做好周密计划安排。同时为满足投自动的实际需求,更换部分关键阀体以及执行机构
(具体见详细设计)。
A) 热电中心更换的阀体及执行机构应满足 APC 对控制精度的要求,通过精度的匹配使现场和系统能够完美匹配,利于 APC 的优化实现和装置的投自动工作。
B) APC 的操作主体依托现有DCS 操作站进行,且当APC 出现故障或其它影响正常控制的情况时应无扰动的切换到DCS 控制。
C) 投自控方案的建设效果不应降低现有热电的排放和环保水平。
D) 热电现有 DCS 控制系统为霍尼韦尔 PKS,APC 需基于此 DCS 进行相应的工作。APC 厂家保证在包头公司下次大修对热电控制系统进行更新时,提供免费的服务,把 APC 与控制系统的通讯迁移至新控制系统中(含新控制系统中的组态工作)。
E) 热电中心 APC 所选用 APC 服务器应基于商用服务器的基础上,包括选用机架式服务器、多 CPU 架构,大内存等,使其计算能力达到较高的水平。
F) 热电中心所选用 APC 控制技术对其进行改造,APC 方案应选用至少能够提供母管制协调控制 1 套项目业绩的方案,其业绩以具体项目合同复印件为准。
G) 建设目标:自控回路投用率进一步提高,长周期保持在 95%以上、同时自控回路投用率为 100%;锅炉核心工艺指标的稳态指标、负荷变动指标能够达到相应的要求(详见详细设计)。
H) 为达到项目的完整实施所需的控制系统组态、现场施工安装、调试等工作均由投标方负责。
I) 对投标方相关人员进行系统操作维护培训,使其能够胜任 APC 的维护工作。
J) 减温水调节阀选用要求:
(1) 为保证减温水调节阀的控制精度,本项目减温水调节阀仅接受外商独资或中外合资品牌的阀门产品报价,报价人需提供报价产品生产厂家企业性质证明(外商独资或中外合资), 且仅接受迷宫式多级降噪形式的调节阀、阀座为与阀体分离形式,为减少阀杆的不平衡力,减温水调节阀应选用平衡式阀芯。
(2) 卖方需提供所选阀门为高质量的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且制造厂已有相同工况条件阀门的制造、运行 2 年以上的安全稳定运行经验,且实践已证明是成熟可靠的产品。
(3) 阀芯阀座等阀内件采用可轻松拆卸的设计;阀体、阀内件须为锻造加工工艺,卖方选型规格书要标明材质的牌号;
(4) 阀体、阀内件,填料不低于如下材质: 阀体采用锻造工艺 材质: A182-F22
阀芯材质:A182-F22/SF (全部堆焊 Stellite No.6)
迷宫式套筒材质:INCONEL718/HT
阀座材质:A182-F22/SF (全部堆焊 Stellite No.6)
阀杆: 17-4PH
填料形式及材质:耐高温弹性石墨+INConEL 高温编织填料(成型填料) 垫圈形式及介质:缠绕式垫圈(316L+柔性石墨)
平衡密封环:耐高温 600 度,材质核级耐高温柔性石墨
(5) 阀内件为耐高温和热冲击、抗汽蚀设计,必须做硬化处理,卖方应对阀内件的材质及硬化工艺、达到的硬度进行详细说明,阀内件的硬度不低于HRC40;阀体、阀芯、阀座等阀内件采用锻造工艺。在供货时附带易损件(填料、垫圈、平衡密封环)等两套,所供备件尺寸、材质保持与所供阀一致,每台阀带工艺直管段每侧 0.5 米(材质 20G,规格 4 套
28X4mm、4 套 38X4.5mm,更精确以实际为准)安装短接和阀门用异径管,现场确认。
(6) 阀门应设计成在任何内压条件下或填料压盖零件和/或阀门操作装置安装件卸去的情况下,保证阀杆不喷出。执行机构与阀体的连接件、紧固件不允许和填料紧固件或压兰有共用部分。
(7) 卖方需提供阀体材质的压力等级随温度变化的曲线图。
(8) 阀杆与阀芯装配时采取防脱开、防断裂结构保证本质安全,阀芯采取防转动结构设
计。
(9) 阀体上应有永久性流体流向标识、明显的阀位标识。阀门就地指示用阀门位置指示
器状态显示清晰醒目。阀门要求带有 304 不锈钢铭牌。牌上打印制造厂名称、商标、产品型号、序列号、位号、口径、行程、流通能力(CV 值)、阀体压力等级、材质、产地、制造年月等内容,并永久牢固的固定在阀体上。
(10) 阀内件结构设计应考虑克服阀门开启/关闭过程的最大差压工況,并满足高压差或关闭时最大工作压力的单向压差时,阀门仍能保持正常开关。
(11) 调节阀流量特性为线性,在正常流量(工厂 100%负荷)时,调节阀的开度不大于
80%。调节阀在最小流量工况,最大流量工况下阀门开度以 20%~80%为宜;阀门最小开度
20%,最大开度 80%,阀门波动范围不大于±0.5%(执行机构等的系统精度)。
(12) 卖方所提供的全部设备在使用时由于介质流流经调节阀时产生的噪声进行预测计算。卖方所提供的全部设备运行时噪音距设备外廓任何一点 1 米处不得大于 85dB。
(13) 卖方要提供阀门与现场管道焊接方法和焊材说明。
(14) 因现场安装空间限制,要求执行机构及阀体尺寸不超出现场在用执行机构及阀体的尺寸。所以卖方需派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
(15) 卖方需进行现场踏勘、测绘,对工艺管段规格、材质等进行确认、与买方现场对 接,严格按照工艺技术参数要求及现场实际进行选型、设计,并出具阀门设计选型规格表(含计算书),卖方出具的阀门设计选型规格表(含计算书)需经买方签字确认。卖方需对提供的产品方案进行说明。
(16) 所供产品满足阀门 TS 认证证书 A1 要求,并提供 TSG 型式试验证书及报告。
(17) 卖方提供的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材质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
(18) 卖方要随阀门一起提供拆装阀内件的专用工具。
(19) 所提供的产品,主要部件在正常情况下的使用寿命应不少于 30 年(不包括易损件),易
损件使用寿命应大于 3 年。
(20) 在安装和设备质保期间发现零部件缺陷、损坏情况时,卖方首先提供更换的解决零部件,在证明为设计和制造原因时,卖方应免费更换。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后,卖方有义务对设备的完好和正常运行提供技术支持。
(21) 阀门外型尺寸图和装配示意图、阀门部件图纸(并附带电子版)。
(22) 卖方供货时附带调节阀说明书包含:结构、尺寸、各部件及易损件材质和订货号、故障维修、日常维护、检修等内容。
(23) 卖方供货时附带出厂验收测试记录含阀门探伤检测报告。
K) 执行机构部分需要满足如下要求:
(1) 连续调节电动执行机构可以通过执行器一体化伺服放大电路接受模拟量控制信号; 能发出 4~20mA DC 阀位信号输出至DCS 系统。控制安全可靠,可就地操作也可远控,并能满足计算机程序控制的要求(DCS)。
(2) 电动执行机构输出位置的模拟量信号应为 4mA DC~20mA DC,与电动执行机构最终输出实际位移的误差应为输出位置信号示值范围的±1%,电流信号负载能力应不小于 650 Ω。
(3) 电动执行机构为引进技术智能非侵入式一体化型、执行机构的控制单元必须为一体化智能型,主要参数可通过非侵入式编程设定,具有故障自诊断功能,且操作调试简便,磨煤机冷、热风调门执行机构需选用多回转执行器。
(4) 电动执行机构具备故障自诊断和数据记录功能,对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阀门卡滞、电机过热、电源缺相等)自行诊断并进行报警和保护操作,对运行数据(运行时间、开关次数、故障报警等)进行实时记录。
(5) 电动执行机构本体配置手轮和就地/远方切换开关。卖方详细说明手轮的安装位置、驱动原理,手轮的布置有利于现场人员的调试与维护。在电动操作脱开时,无论电机是转动或是静止状态,都能安全的切换到手轮操作位置。
(6) 现场手操实现方式应采用密封性能良好、寿命长、反应灵敏的霍尔传感器的非接触式手操系统。
(7) 电动执行机构的最大控制转矩/推力应不小于额定转矩/推力。最小控制转矩/推力应不大于额定转矩/推力,同时应不大于最大控制转矩/推力的 50%。
(8) 电动执行机构的设置转矩/推力应不大于最大控制转矩/推力,不应小于最小控制转矩/推力。需要供方进行现场踏勘确定具体参数选型。
(9) 电动执行机构的堵转转矩/推力应大于最大控制转矩/推力的 1.1 倍,小于最大控制转
矩/推力的 1.8 倍。
(10) 电动执行机构的转矩控制部分应灵敏可靠,并能调整输出控制转矩/推力的大小, 控制转矩/推力的重复精度应符合 DL∕T 641-2015 表 5 的规定。
(11) 电动执行机构配用的电动机应满足 GB 755 和 JB/T 2195 的规定,井满足电动执行机构的各项性能要求。
(12) 电动执行机构绝缘等级为 F 级。
(13) 电动执行机构在空载下的噪声,用声级计计量应不大于声压级 75dB(A)。声级计精度应为Ⅱ级以上。
(14) 电动执行机构应能承受无故障 20 万次连续运行工作的寿命试验。
(16)电动执行机构的防护等级:不低于 IP65。电动执行机构不低于:
SID(B)20MS/MOW6(70:1)、M8430E+A8000MD-NM、RQIII030/RGW6,
SID(B)16MS/MOW5(70:1)、M8420E+A8000MD-NM、RQIII014/RGW4,SIMQ-200MD-A-J、M8620ES+A8000ML-NM、RLM30 等指标要求。
(17)调节型电动执行机构除满足 DL/T641-2015 5.1 及 5.2.1~5.2.28 的要求外,其基本误差、回差、死区、阻尼特性应符合 DL/T641-2015 表 9 的规定。
(18) 电动执行机构高低温冲击试验后,外观应符合 DL/T641-2015 5.2.5 的规定,绝缘电阻应符合DL/T641-2015 5.2.13 的规定,输出位置信号变化应为位置信号示值的±1%。
(19) 电动执行机构应能承受频率为 10Hz~150Hz、振幅为 0.15mm、持续 30min 的振动试验,电动执行机构零件不损坏,不松动,试验过程中及试验后开、关方向电动操作应能正常响应,输出位置信号变化应为位置信号示值的士 1%。
(20) 电动执行机构瞬时承受 DL/T641-2015 表 7 中所规定的负载时,所有承载零件不应有变形损坏现象。
(21) 电动执行机构应能在标准规定的电磁环境中正常工作,且不对该环境中任何事物构成不能承受的电磁骚扰。电动执行机构电磁兼容性能指标应符合 DL/T641-2015 表 10 的规定。
(22) 电动执行机构与地绝缘的端子同外壳(或与地)之间、互相隔离的端子之间分别施加的直流试验电压应符合 DL/T641-2015 表 3 的规定,且绝缘电阻应不小于DL/T641-2015 表 3 的要求。
(23) 电动执行机构与地绝缘的端子同外壳(或与地)之间,互相隔离的端子之间应能承受频率与主电源频率相同的,DL/T641-2015 表 4 规定的正弦交流电的试验电压,历时 1min 的的缘强度试验,在试验过程中不应发生绝缘击穿、表面闪络、泄漏电流明显增大或电压突然下降等现象。
(24) 电动执行机构具有可靠的电磁制动功能,能防止电动机隋走,卖方详细说明采用的制动方法及性能。
(25) 电动执行机构当接到电动机接线上的启动和运行的电压为最低额定电压时,所选用的电动操作装置在最大不平衡压力下和规定行程时间内,能在开启或关闭方向上良好地操作阀门(启动、加速、运行和停止)。
(26) 供方提供的电动执行机构的工作制满足繁复程度不低于所期望的工作制的要求。工作次数能承受较频繁起停,需要与现场确认。
(27) 电动执行机构外表面应平整、光滑,不得有裂纹、毛刺及磕碰等影响外观质量的缺陷,表面涂漆层应附着牢固、平整、光滑、色泽均匀,无油污、压痕和其他机械损伤。
(28) 电动执行机构主箱体上应有接地螺钉及接地特号 ,接地螺钉的规格应符合DL/T641-2015 表 1 的规定。
(29) 电动执行机构各裸露带电回路之间,以及带电零部件与导电零部件或接地零部件之间(不包括印刷电路板)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DL/T641-2015 表 2 的规定。
(30) 所有电动执行机构在施工现场应不需解体就可投入使用,如电动执行机构因质量原因需要在施工现场解体维修,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
(31) 电动执行机构具有自动相位保护和修正功能,即在执行机构内部设有相同步器,防止因相序调换而向与指令相反的方向运行。
(32) 开度限位装置可靠,保证无过开过关现象,开度标志明显,开关无空程,并保证开度指示与阀板开度所显示的位置一致。
(33) 电动执行机构具有结构简单、性能可靠的双向力矩保护装置,确保电动阀门的关闭严密和保护。同时力矩和阀位的测量要不受电源的频率、电压以及温度变化的影响。
(34) 电动执行机构其传动部件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操作机构全行程操作平稳无卡涩、无跳动现象,调整精度高,动作准确。
(35) 三相或单相交流异步电动机应具有良好的伺服特性,即具有高的起动转矩倍数,低的起动电流倍数和小的转动惯量。并具有电机的过热保护、过流保护和断相保护功能。
(36) 电动执行机构在失去电源或信号时,能保持在失电或失信号前的原位不动,并具有供报警用的输出接点。执行机构过力矩时,应自动切断电机电源,并发出过力矩报警信号。
(37) 在无需打开执行器箱盖情况下,实现人机对话操作,同时能体现执行器的开度、力矩值和功能的状态,同时装备 LED 指示灯指示阀位。还具有多种故障报警显示,同时配备远控、就地操作切换按钮,并具有防止误操作的卡锁,能够正常的接受 DCS 系统的控制型号。
2.1.2.3 项目实施期间需要根据装置的开停车状况实时调整施工的进度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基础上,通过与生产的密切配合,对相关信息进行收集和整理,并形成更详细和更具体的方案,逐步对其参数进行调整,捉机对组态进行修改,并进行相应的功能和效果验证,最终满足建设目标,达到项目验收的要求。
2.1.2.4 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不同装置修改工作量的大小,以及对生产装置影响的大 小,均需要编制针对性的方案,在不影响正常生产或有相应的应急、恢复措施的基础上,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之后,才能进行相应的工作。
2.1.2.5 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由持有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操作项目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进行全程作业,禁止不具备资质的人员对控制系统、现场仪表进行作业;为预防应急情况,作业人员在整个项目周期内必须常驻包头地区。
2.1.2.6 本项目所采用的热电 APC,热电阀门执行机构等采购前需签订技术协议,应符合详细设计文件和本招标文件要求,并报招标方进行确认,技术协议需投标方、生产厂家、招标方三方签字生效,否则无效,招标方在技术协议上的签字并不意味着投标方责任的解脱,最终的技术要求条款、技术规格、数字前后不一致或互相矛盾之处应以对招标方有利的条款、技术规格、数字为准。
2.1.3 项目地点
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工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 1 号,即包头市九原区南绕城路 46 公里处,打拉亥火车站附近) 。
2.1.4 项目工期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设备、材料到货 |
2022 年 5 月 31 日 |
2 |
项目施工、验收、投运、全部移交 |
2023 年 2 月 28 日 |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资质应至少满足以下其中一条:a、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b、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石油化工检维修控制系统保运 A4-b 资质(CSEI/JX0001)
3)具有有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近三年未发生过农民工讨薪事件,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具有自备电厂或电厂或化工企业至少一年以上且在执行中的维护保运业绩(工作范围含热工或仪表)1 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以上资格证,同时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单位近 1 年(2021 年 1 月至 2021 年 12 月)社保缴纳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4-26 12: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5-06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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