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某单位车辆定点维修采购项目(第四次)招标公告
受某单位委托, 对毕节某单位车辆定点维修采购项目(第四次)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内容
1. 项目 2. 项目编号:2022-VGBWDA-F1001 3.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2名中标人; 4. 技术指标要求: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项目需求》。 5. 服务期限: 3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 (一)须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不良记录;未被“中国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军队采购网”网站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提供查询截图或声明); (2.2)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出具时间为2022年);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年12月至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出具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4.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12月至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连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承诺函)。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报价方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 (四)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保密承诺书》)。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机动车维修备案表,其中经营范围包括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或大中型客车维修或大中型货车维修或小型汽车维修。 (七)服务站点要求: 在毕节市市区具有固定的维修站点;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或房屋租赁合同或自有产权证明等。 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2 年04月27日至05月06日(09:00-17:00)(北京时间)。 (二)获取方式:请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