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 兰州新区热电公司2022年综合物业服务管理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兰州新区热电公司现有2×29MW燃煤热水链条锅炉、2×116MW燃煤热水循环流化床锅炉及其配套设施,配套设施包括输煤系统、除灰渣系统、水处理系统、脱硫除尘及脱硝系统等。其中2×29MW燃煤热水链条锅炉及其配套设施于2017年10月投产,2×116MW燃煤热水循环流化床锅炉及其配套设施于2020年10月底投产。所辖区域具有调度中心办公楼、检修楼、职工公寓各1座;热电厂厂区为暂定施工区域。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热电厂厂区、热源厂生产区、调度中心办公楼、检修楼、职工公寓等区域环境卫生服务、公共秩序及安全服务管理、非生产设备维护(水、电、暖、直饮水系统、公寓太阳能热水器系统等);餐厅服务、前台服务、客服服务、供热收费服务、驾驶员等人员及日常管理服务。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2年12月31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无。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两项合同金额在60万元及以上的物业服务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服务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甲乙方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3.2.3项目负责人:近5年(2017年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2个及以上物业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4月26日9时00分起至2022年5月2日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