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清远清洁能源公司2×100MW级燃气热电联产工程余热锅炉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203187,招标人为 广东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清远)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国能(清远)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石角工业园,厂址东北面距离清远市约23km,西北面距离北江约2.7km,东南方向距离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约37km,离广州市区约60km,交通便利。本期工程建设2×1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点联产机组,配套建设热网工程。
招标范围:2×1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配套余热锅炉设备及附属设备(2台套)。
2.2其他:交货期:拟定全部设备交货完成时间(全部货物交货至招标方工作现场):2023年5月30日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须具有A级(锅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4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国内F级及以上等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配套的余热锅炉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4-29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5-10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