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 巴音煤矿灭火工程遗留地表剥挖坑回填治理项目4#5#采坑回填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2-2240CITC7181)
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 巴音煤矿灭火工程遗留地表剥挖坑回填治理项目4#5#采坑回填治理工程已由中国盐业集团 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施工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关于印发自治区2009年至2012年煤田(煤矿)火区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阿拉善盟关于治理贺兰山矿区环境治理的相关要求,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地方的行政文件完成内蒙古兰太资源开发 巴音煤矿灭火工程遗留地表剥挖坑回填治理工作,消除地质隐患,恢复生态地貌。
2.2招标范围:结合矿山地质环境现状,严格按照《内蒙古兰太资源开发 巴音煤矿灭火工程遗留地表剥挖坑回填治理项目治理项目方案》及工程设计利用采坑周边堆积的废渣对4#5#采坑进行回填195.5万m³、0.2m厚度覆土、播撒草籽进行施工,复垦面积24.92公顷,工程设计之外增加网围栏采购、安装3851m。
2.3项目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回填工作,90日历日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或重点关注名单(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下载时间为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任一天);
3.3投标人不得为《中国盐业集团 固定资产投资(含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黑名单(第一批)》中列入的企业(共涉及60家企业,其中发生直接业务列入的企业17家,该企业法人担任其他企业法人而列入的企业43家);
3.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委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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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t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