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汇流河发电厂热电联产项目(350MW+50MW)中低压管道框架协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汇流河热电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汇流河发电厂热电联产项目(350MW+50MW)中低压管道框架协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汇流河发电厂热电联产项目采购中低压管道共计55项,包括:无缝管、直焊管、螺旋焊管等。材质含20号钢、Q235B、Q215、Q355B等,年暂估总采购量344.48032吨。
2.2 交货地点:内蒙古呼伦贝尔牙克石市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汇流河热电分公司
2.3交货期: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起1年内有效,框架协议期内,投标人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30日内,供货到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年来(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钢材销售业绩且每年累计销售业绩不低于100万元,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含合同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和签字盖章页)。
3.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同一个品牌的货物只能有一家单位(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如果制造商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如果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同时投标,且两家或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以有效业绩累计金额多者通过资格审查,有效业绩累计金额相同的,以最先购买招标文件者通过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5月05日9:00起至2022年05月10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