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潍坊氢储能示范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潍坊发电有限公司技改项目山东 潍坊氢储能示范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已由 山东公司批准,招标人为 潍坊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山东省潍坊市 2.2 项目规模:制氢:5×1000Nm3/h;氢气充装:5000kg/d,充装压力20MPa;加氢:1000kg/12h,加注压力35MPa。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项目概况: 潍坊氢储能示范项目站址位于 潍坊发电有限公司一、二期工程建设期间施工生活区内的北侧,紧邻规划中的高新区珠光街。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7857hm2,工程本期用地面积约2.2602hm2,氧气回收利用预留用地约0.526 hm2。本期项目拟建设氢储能示范电站1座,制加氢能力为6t/d(按每日运行13.44小时计算)。主要包含:5套产能1000Nm3/h的水电解制氢设备和氢气纯化设备,氢气出口纯度达到99.999%;出口设置5台50m3的氢气缓冲罐,以保证系统平稳运行;安装5套排量为1000Nm3/h的20MPa氢气隔膜压缩机,在20MPa氢气压缩机组出口处设置氢气充装柱4套,用于向氢气长管拖车进行氢气充装,充装能力≥5t/d; 配套建设一座加氢站,加氢站主要工艺设备包含45MPa的氢气隔膜压缩机、20MPa储氢瓶组、45MPa储氢装置、35MPa加氢机、顺序控制装置、一体化站控系统等,加注压力35MPa,每日可为氢燃料汽车加氢1t。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山东华电潍坊氢储能示范项目勘察设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工程勘察、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化工工程专业甲级或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甲级或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5.业绩要求:近10年(2012年1月1日至今)内具有6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厂勘察设计投产业绩不少于1项,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体现合同封面、合同首页、合同双方、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服务内容、合同规模、合同签字页等主要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并且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具有加氢站(加氢能力不小于500Kg/d)勘察设计投产业绩不少于2项,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体现合同封面、合同首页、合同双方、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服务内容、合同规模、合同签字页等主要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6.拟服务于本工程的设总和主要设计人应具有不少于1个6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厂项目工程设计经验,本工程设总不能兼任其他工程设总,需要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7.管理体系: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8.本项目允许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设计院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05-05 17:30到2022-05-11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