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枣庄银山80MW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山东 枣庄银山80MW光伏发电项目已由 山东公司批准,招标人为 十里泉发电厂,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 2.2 项目规模:本光伏电站拟选建场址位于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齐村镇境内,用地性质为山区荒草地及未利用地,规划装机容量8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工程计划2022年6月开工,2022年11月20日全部容量并网发电。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无论实际开工时间如何变化,最终投产时间不得晚于2022年11月20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范围说明: 除①光伏组件、逆变器、主变、箱变、固定式光伏支架、GIS、SVG、35kV配电装置及其附属设备等甲供设备的采购及运输②项目前期③监理④建设用地的永久征租地⑤生产准备、生产车辆购置、项目建设管理费甲方负责的费用,本招标项目建设范围内其他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施工、调试、试验、验收等一揽子工作由承包人负责,详见工程量清单。 特别说明: 同一投标人在本项目2个标段中,最多只能中标其中1个标段。 当同一投标人同时投两个标段时,若该投标人在2个标段的综合得分均为第一,则推荐该投标人为A标段预中标人,B标段依次递补综合得分第二名的投标人为预中标人。且任何一标段的预中标人不能同时作为另一标段的备选预中标人。备选预中标人遵循自动递补原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山东枣庄银山80MW光伏发电项目PC承包A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5)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https://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1项50MW及以上光伏项目主体工程PC或EPC总承包投运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座机或手机等)。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7.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的缴纳社会保险有效证明),取得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B证,且具备近五年(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担任过1个及以上光伏发电主体工程PC或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经历。需要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8.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2018年~2020年三年度审计报告(需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2018年至2020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投标人应具有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0.投标人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1.为本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合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山东华电枣庄银山80MW光伏发电项目PC承包B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5)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https://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1项50MW及以上光伏项目主体工程PC或EPC总承包投运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座机或手机等)。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7.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的缴纳社会保险有效证明),取得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B证,且具备近五年(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担任过1个及以上光伏发电主体工程PC或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经历。需要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8.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2018年~2020年三年度审计报告(需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2018年至2020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投标人应具有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0.投标人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1.为本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合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05-05 21:30到2022-05-11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