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国内运输、保险费、商检费、包装费、装运费、卸车费、售后服务、利润、税金、运输至西安交付买方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上牌期间司机费用)。车辆购置税和强险费用由买方承担、上牌费用由卖方承担,车辆由卖方负责在陕西西安上牌,买方负责协助。)4、交货时间:集中联采框架招标,具体交货时间按具体采购要求。
5、交货地点:在陕西西安上完牌照后移交采购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投标人具有国内登记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汽车销售《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本金达到500万人民币及以上,且需有生产厂家的正式授权书,应具有车辆销售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2.报价人应具有本采购的供货业绩,近3年内(2019年-2021年)需提供每年年销售金额不小于100万元哈佛车辆合同证明资料,(附合同扫描件,物资名称、合同总金额需明细可辨)。
3.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应良好,供货业绩优良。
4.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价,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6.报价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