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2-03284
项目编号:202202010606015
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834,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州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 城市管控体系构建》):
合同包预算金额:3,834,5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水资源管理服务 | 对广州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管控体系进行研究,构建多层级管控体系,扎实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开展各专业部门已出台的技术文件审查,充分衔接国家示范城市要求。 | 1(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3,834,5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两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及分支机构登记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填写资格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填写资格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填写资格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资格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同一子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填写资格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填写资格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7)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 )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分支机构投标的,总公司(总所)及分支机构均须满足上述要求)。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原因及情形: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