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立项情况:已立项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项目地点:张家港协鑫光伏电站玖隆厂区及中船圣汇南北厂区。建设规模:本工程范围为张家港协鑫光伏电站玖隆厂区九个屋顶及中船圣汇南北厂区六个屋顶合计总长41000米4mm²直流电缆更换套管2.2招标范围序号标包编号标包名称招标范围计划工期/服务期招标文件价格(元)1DNYZC-2022-05-01-238张家港协鑫光伏电站直流电缆更换套管项目本工程范围为张家港协鑫光伏电站玖隆厂区九个屋顶及中船圣汇南北厂区六个屋顶合计总长41000米4mm²直流电缆更换套管。30个工作日10003.投标人资格要求1.经营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资格2.资质等级:投标人需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要求:拟选派参与本项目的现场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资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以及类似已完工程业绩证明材料。4.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良好。5.类似项目业绩:近三年内(合同竣工验收时间从2019年5月1日至截标时间)投标人应至少具有三个类似项目已完成的施工或维修业绩(已完成验收项目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和验收报告等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合同文件的封面、签字页和参数页等复印件(应能说明机组信息、生产/投产日期、参数)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否则视其投标文件无效。6.信誉:(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其他要求: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投标人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条按照等同化原则进行要求)。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8.联合体投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05月07日至2022年05月13日全天。热线服务:上午8:30~11:30,下午13:30~18:00(法定节日除外)。
4.3招标文件价格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