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邢台市信都区城乡生态及民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邢信政字【2022】2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龙岗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年度预算、上级专项资金和政府债券资金,还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获得各项专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市龙岗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邢台市信都区(2)建设内容:乡道下庄线改造工程,交通一体化,信都区南水北调受水区生活水源置换项目,62个住宅小区雨污水分流改造工程,2022年农村污水治理项目,信都区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信都区六镇污水处理厂,河西污水处理一厂、二厂,浆水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3)计划总工期:1095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勘察、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预算)、施工、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①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②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③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高级职称,上述人员提供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8、2019、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或银行资信证明。
3.1.4信誉要求:“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当天评委现场查询为准)。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邢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被邢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需提供书面承诺。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需联合体各方满足要求。
3.1.5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2)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只承担勘察工作的单位不得作为工程总承包的牵头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5-09 09:00至2022-05-13 17:00(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邢台市信都区(2)建设内容:乡道下庄线改造工程,交通一体化,信都区南水北调受水区生活水源置换项目,62个住宅小区雨污水分流改造工程,2022年农村污水治理项目,信都区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信都区六镇污水处理厂,河西污水处理一厂、二厂,浆水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3)计划总工期:1095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勘察、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预算)、施工、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①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②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③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高级职称,上述人员提供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8、2019、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或银行资信证明。
3.1.4信誉要求:“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当天评委现场查询为准)。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邢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被邢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需提供书面承诺。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需联合体各方满足要求。
3.1.5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2)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只承担勘察工作的单位不得作为工程总承包的牵头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5-09 09:00至2022-05-13 17:00(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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