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我院总体改造,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推动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提高患者就医满意度,我院拟开展中药饮片代配及代煎配送服务。为使此项服务顺利开展,我院拟在广州市内对该项目进行调研,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参加。
一、项目 广东省人民医院中药饮片代配及代煎配送服务合作企业调研 二、项目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保证中药饮片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最新版)、《广东省中药材标准》、《广东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以及各省中药材标准和炮制规范的要求,且质量不低于我院现用中药饮片质量,并能满足我院炮制品种和用药习惯。 2、具备为三甲医院提供中药饮片调剂配送和代煎配送的能力,保证按量按时配送,并对药品质量和配送服务负责。 3、具备完善的信息化平台,包括业务办理系统、远程实时监控系统、物流查询系统和后勤客服服务系统等,并负责解决专线对接我院信息系统。 4、中药饮片价格须与我院现行价格一致,中药调剂服务免费,中药代煎费不超过《广州地区公立医院基本医疗服务价格》规定。 5、允许医院定期或不定期派人员抽查中药饮片调剂和煎药的质量。 6、配送时效须达到以下规定: (1)广州市市区送医院:11:00前处方,当天18:00前送达;11:00后处方,次日12:00前送达。 (2)广州市市区送个 (3)广东省内广州市外送个 (4)广东省外(仅配送饮片):1-5天 三、合作企业资格: 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准入资格: 1、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的合法经营单位,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调研。 2、必须是合法的中药饮片供应企业,并在广东省内具有同一法人代表的中药饮片生产厂和广州市内有符合要求的代配和代煎中心,具备合格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证书》、《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以及毒性中药饮片、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明等相关文件。 3、企业规模须达到以下所有条件:注册资金≧3000万元,2021年中药饮片年生产量≧1500吨,2021年国内中药饮片销售金额≧2亿元。 4、中药饮片代配和代煎中心的面积、设备、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技术水平、信息化水平、日处理处方量等须与我院相适应。 5、中药饮片品种齐全:须涵盖我院中药饮片用药目录的85%以上。(用药目录另附) 6、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具有保证中药饮片调剂及代煎配送服务的质量管理制度、流程、规范。代煎所使用的场地、设备、包装材料、环境卫生和煎药人员资质等须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和《中药煎药机》、《中药汤剂包装机》等行业标准。 四、服务周期 合作企业服务周期为2年。在服务周期内,中药饮片价格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需经我院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在服务周期内,合作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我院患者提供服务,否则我院有权重新确定合作企业。 五、诚邀符合要求的企业前来报名,并于挂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纸质材料(加盖公章),提交资料清单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