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 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漳平永福后盂矿区建筑用花岗岩(机制砂)矿山项目所需搅拌槽、压滤机、浓密机,采购设备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 | 项目 |
2 | 建设 |
7 | 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 设备交货时间及地点:2022年6月30日 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
漳平永福后盂矿区建筑用花岗岩(机制砂)矿区面积为0.2226平方公里,开采矿种为建筑用花岗岩,矿石为中粗粒花岗结构,体重为2.63t/m³,含水率为3.0%。本项目项目规划矿山生产机制砂能力为1000t/h(三段一闭路破碎段按照处理能力为850t/h设计)。
2.2招标范围
供货范围包括: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台数 | 单机功率kW | 备注 |
1 | 高效浓密机 | Φ18m | 2 | 15 | 详见招标文件 第六章 技术规范 |
2 | 高效搅拌槽 | Φ4500 | 2 | 45 | 详见招标文件 第六章 技术规范 |
3 | 快开式压滤机 | KXZ800/2000 | 3 | 18.5 | 详见招标文件 第六章 技术规范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投标产品生产能力和运输供应能力,从业时间在10年以上,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国家标准认证证书和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专利证书。
2、投标厂家注册资金须在500万元以上,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售后服务,需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
3、投标厂家应具有独立的核心技术,具备独立的生产规模。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行业标准规范,满足现场使用要求同时还必须满足技术协议书中的要求。
4、投标人的产品须满足该项目所在地的气候条件。具有近三年内投标产品类似工程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近两年内的销售数据。
5、投标人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提供技术性能优良、产品质量上乘可靠、价格合理、交货准时、服务周到的产品及使用方的建议。
6、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三年内参加招标谈判活动中,投标人有不良记录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