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工程  公告  管道  招标  招标公告   

浦口高新区海桥路配建高中项目

   日期:2022-05-1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4    
核心提示:编号: APK220125-01ZG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浦口高新区海桥路配建高中项目已由南京市浦口区行政审批局以(浦行审投字[2022]8号)批
编号: APK220125-01Z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浦口高新区海桥路配建高中项目 已由 南京市浦口区行政审批局 以 (浦行审投字[2022]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政府性资金:65639.49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65639.49万元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政府性资金:65639.49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65639.49万元构成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DaiJianDanWei 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
2.1.3合同估算价: 57600.0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 54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 2022年6月15日
施工开工日期: 2022年7月15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3年12月7日
2.2招标内容和范围: 浦口高新区海桥路配建高中项目,拟建设总建筑面积88191.3平方米的16轨48班高中一所,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8897.8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9293.43平方米。 包括本项目:项目红线初步设计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及室外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及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1)设计范围:项目红线初步设计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及室外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后续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 ①项目设计、变更、现场服务和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服务内容全方位、全过程设计总承包服务,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并投入使用。 ②各阶段需报批的设计文件均由中标单位汇总后形成完整的设计文件上报上级部门并通过审批,具体施工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水、电、消防、空调暖通、基坑支护工程、景观、室外配套、人防、室外综合管网、室内公共部位装饰、室内精装修、智能化、室外亮化照明(含建筑外部照明)、厨房设计、导视系统、绿色建筑、海绵城市设计、变配电专项设计、装配式的制作安装深化、交通流线分析及所有二次深化设计等设计内容,并确保通过相关报批及审核工作,同时满足可研、初设、设计任务书等要求。 ③后续服务包括:包含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范围。对于红线范围外的后续需要专业公司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项目,如燃气、市政给水、供电、标志标线等工作,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标段中标单位须积极予以配合,提供用地资料及其他相关的文件等。 本项目参照南京市关于装配式或新三板的规定,满足图审要求。所有的设计费用包含在此次报价中(包括但不限于评审费、会务费、会场租赁费、设计驻场费及其他一切费用)。满足可研、初设、设计任务书、招标文件等要求。包括可能发生的补充勘察费用。 (2)施工(含采购)范围:包括项目初步设计图纸红线设计范围内但不限于场地平整、土方堆置场地及管理、土石方工程、桩基、基坑支护、土建、精装修、外幕墙、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智能化(包含但不限于:网管中心建设、AI智慧校园系统、网络系统、安防监控系统、数字主播系统、教室教学与环境应用信息化、报告厅会议室信息化、体育场运动场信息化、考勤一卡通系统、校园电视演播系统、宿舍食堂管理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档案管理心理管理系统、图书馆阅览室、停车场管理系统、综合布线、入侵报警系统、对讲系统、巡更系统、系统集成、室外综合管网、数字及模拟双路控制广播系统、智能化系统协议开放,并需满足与总校智能化系统兼容,整合联通等。维护期五年)、室外综合管网(包含红线外与市政管网交接部分)、景观绿化、道路(包含红线外与市政道路交接部分)、围墙、体育活动场地、海绵城市、绿色建筑、光伏发电、充电桩、亮化照明、标识标牌、电视、

(A) 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

(B) 施工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一级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200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除外)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200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除外)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200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除外)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

(F)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要求:/

业绩认定标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任职期间的业绩。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信息为准。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

8、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

(2)施工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联合体单位任意一方在职人员。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财政资金:

招标人公布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2、近一年以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近三个月以内,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如果是联合体,则须提供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成员有效营业执照;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信息为准。)

(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编辑在投标文件中):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编辑在投标文件中):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

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投标人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编辑在投标文件中)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编辑在投标文件中)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公章,原件扫描件编辑在投标文件中):

①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担任。

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⑤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⑥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且投标保证担保必须从联合体牵头人的基本账户

(7)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 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8)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2019)233号),《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9)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

(10)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在 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

(11)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12)投标申请人是非联合体或联合体中明确分工为施工的企业应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南京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信息为准)。

(13)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以上人员属于企业退休人员、退伍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材料,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1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

(15)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出现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及其他任何情形,评标基准价不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采用两阶段评标的,原二阶段入围单位不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入围单位个数,不再递补后续单位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3.3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88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商务标:3分

4.2评分细则: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1.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设计管理方案: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对项目总图及单体设计解读,对建筑立面设计难度分析。 3、对该项目专项设计中装配式、基坑、幕墙、室内、智能化、景观及海绵城市等的具体设想。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5.施工的重点难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8.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投标报价: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分值0.3分;每高1%扣分值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88分)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分值0.3分;每高1%扣分值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88分)

3.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6.2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编辑:chinabidding.co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最新资讯
最新行情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服务说明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2017752号-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