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江苏华电戚墅堰发电有限公司1、2号余热锅炉SCR脱硝改造生产技改类EPC已由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江苏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江苏华电戚墅堰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1、2号余热锅炉SCR脱硝改造
2.2项目规模:2台GE公司生产制造的PG9351FA燃气轮机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单套45日历天/台,施工期2022年11月-12月;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戚电公司1、2号余热锅炉SCR脱硝改造项目 | 戚电公司1、2号余热锅炉SCR脱硝设计、设备选择、采购制造、供货运输、按照调试、实验检测、试运行、考核验收、消缺、培训等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戚电公司1、2号余热锅炉SCR脱硝改造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之一:1、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限大气污染防治工程)。2、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质量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A级锅炉资质以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一级资质证书。
8.投标人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应有1台及以上E级或F级燃机余热锅炉SCR脱硝改造;或新建(新建SCR与余热锅炉同步建设投运);或有2项及以上燃煤机组600MW等级及以上锅炉SCR脱硝改造投运业绩。所有投标人业绩均应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
(2)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凡未按上述(1)、(2)两项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用于证明投运业绩的材料,相应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05-10 09:00到2022-05-17 17:00。
4.2获取方式:(请登录)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2-06-02 09:00。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详情请联系如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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