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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路、龙桥路等五条市政道路工程设计和咨询招标公告

   日期:2022-05-10     浏览:0    
核心提示:规划路、龙桥路等五条市政道路工程设计和咨询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台西路、台中路、台北西路、人民医院西侧规划路、龙桥
  规划路、龙桥路等五条市政道路工程设计和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台西路、台中路、台北西路、人民医院西侧规划路、龙桥路等五条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名称)已于2022年2月22日经“三重一大”会议研究通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已落实(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台西路、台中路、台北西路、人民医院西侧规划路、龙桥路等五条市政道路工程设计和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2.2 工程规模:台西路(先峰路-猴嘴十二路)新建工程长850米,红线24米;台中路(先锋路-猴嘴十二路)新建工程长850米,红线18米;台北西路(台西路-台东路)新建工程长750米,红线18米;开发区人民医院西侧规划路(环湖路-昌圩路)新建道路500米,红线26米;龙桥路(东方大道-银珠路)道路完善工程完善道路非机动车道1500米,项目总投资约77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完成项目范围内的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审批;交通影响评价、洪评、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等除施工图设计以外的全部工作。后续服务包括:初步设计评审汇报、评审、概算报批等相关配合工作,施工图设计阶段实施前的资料移交、后续施工图设计单位开展工作前的交底、对接工作;法律、法规、规范规定应由设计人承担的一切义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等符合国家、江苏省相关规范;各阶段设计成果须经招标人认可且最终通过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2.4 设计周期:40日历天(其中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及方案设计25日历天,初步设计15日历天,)设计文件及概算编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出具最终初步设计文件、概算。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53.1万元;
2.6 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5本次招标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 家。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如组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分别具备上述设计或勘察资格要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2)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3号 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投标人拟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时需提供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4)投标文件内容不得失实或弄虚作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0  日至2022 年  5 月 16 日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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