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重庆公司国能巫溪塘坊农(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重庆公司国能巫溪塘坊农(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位于重庆市巫溪县塘坊镇,由国家能源集团重庆电力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本项目装机规模约为80MWp,本期在塘坊镇建设110kV升压站,110kV升压站汇集本项目各区域光伏电力后,通过1回110kV送出线路接入电网,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电网审批接入系统报告和审查意见为准。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总承包项目,不分标段(包)。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采购、协调、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质保以及配合发包人各项手续办理工作等,具体内容如下:
(1)光伏场区:负责本工程的勘察设计、设备采购供货(除招标方提供设备)、场地平整,进场道路、场内道路、光伏支架基础施工及防腐,逆变器、箱变基础施工、场区集电线路,场区围栏,防雷接地,消防设备的配置等附属工程,所有设备及材料安装(含招标方提供设备)、调试等,招标方供设备和材料的接卸、储存、保管、倒运等全部由投标方负责;负责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含临时用地植被恢复或复垦施工工作等),工程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安全文明标准化实施、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达标投产;负责开展设计优化。本项目的太阳能电池组件和逆变器设备由招标方负责采购供货。
(2)场区内新建110kV升压站:勘察设计(含地质详勘)、工程施工、设备采购供货、场地平整,场内道路、中控室、站区围墙、防雷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实施、消防设备的配置等附属工程,电气一二次设备及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等;完成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施工,技术监督检查及验收、工程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达标投产。配合招标方进行电网对侧协调工作及并网和验收各种证照手续、网络安全协议的办理。
(3)配套送出工程:1回110kV送出线路,长度约500m,投标人负责线路工程的可行性研究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负责线路工程设备材料供货及验收保管、建筑安装施工、线路调试等工作。招标人负责完成该线路工程的相关前期工作,取得接入系统方案审批、核准支撑性文件、核准批复文件及线路工程的用地审批,投标人配合。
(4)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完成本项目的设备(含招标方提供设备)到货检验验收、性能试验、质量监督、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试、所有性能测试、保护定值提供、并网性能检测、桩基检测、组件检测、设备监造、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及调试等。所有设备及材料(含招标方提供设备材料)的卸车、运输、二次倒运、保管、成品保护、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等。
(5)配合招标方完成项目的专项验收(规划、环保、水保、消防、质检、复垦、安全性评价、档案验收、达标投产验收(含竣工验收)、职业健康、升压站电磁辐射、供电等);承包方负责水保监理监测、环保监理,负责性能测试(系统效率、有功、无功及电能质量测试等)工作。
(6)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进场道路的设计、施工及配合招标方完成验收等工作;景观、植被恢复(土地复垦)等与工程有直接关系的其它工程项目;施工供水、供电的设计和施工。
(7)配合招标方完成整个项目实施所需永久或临时征、租地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树木砍伐补偿赔偿。承包人负责障碍清除(包括外部线路迁移等)。配合招标方完成所有用林用地及运输通道等工作的协调;配合招标方办理土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工程所需全部证照。负责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购买建设期工程保险(除建安一切险),保险费用包含在合同费用中。
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1.3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7个月,自开工之日(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起开始计算。
2.2其他:本工程作为工程EPC总承包工程,除非合同明确约定,否则不论合同文件是否提及、承包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勘察设计、设备采购(甲供设备除外)、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电网接入及相关政策处理、调试试运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投标方的工作范围。本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总投标方应承担的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0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50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50MWp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5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5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设计单位为牵头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5-12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5-17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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