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潍坊发电有限公司供水管道内衬改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潍坊发电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潍坊发电有限公司供水管道内衬改造已由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公司批准,招标人为 潍坊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项目资本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新钢街办穆响路5001号 2.2 项目规模:4×30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供水管道内衬改造(西河下村至于家官庄村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 标 人 不 得 被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机 关 在 全 国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8.服务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应至少有一项已完工的DN800及以上HDPE管道内衬施工业绩,且单项工程量应超过3km,相关工程至今性能达标、安全可靠,所施工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及重大安全问题(投标方提供已完工验收证明业绩材料)。以上业绩投标方应为主体施工,且为主承包人,转包、分包工程不予认可。业绩清单需提供合同或技术协议等复印件证明材料(需体现合同双方印鉴、工程量、合同内容、招标方工程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主要信息)。 10.必须具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三体系认证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05-11 17:00到2022-05-20 17:00。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2-06-03 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