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惠州电厂2号机组脱硝CEMS系统升级改造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503504,招标人为 (惠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惠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国能惠州电厂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区,建设有2台330MW燃煤发电机组,总装机660MW。两台机组于2010年正式投产发电,至今已运营12年。
本项目用于二号炉脱硝A、B侧进口CEMS及出口氨气逃逸项目升级改造设计、设备生产制造、材料采购、施工、安装、试验、调试、试运行、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竣工验收、文明生产、最终交付和售后服务等工作。所供设备除满足该技术文件要求外,应满足现场设备接口及运行、环境要求。
2.1.2:交货期:2022年12月31日。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若为生产商,应提供产品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CCEP)、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PA)及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适用性检测合格报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300MW等级及以上发电机组CEMS分析仪表供货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应提供所代理品牌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以及所代理产品的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CCEP)、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PA)及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适用性检测合格报告。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5-1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5-18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