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20kV降压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辽宁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20kV降压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厂区。
2.2 项目概况:《 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电锅炉灵活性辅助调峰项目》,新建220/10kV降压变压器,作为本期项目的电源点。
2.3招标范围:本次采购范围为1台容量为150MVA、Ud=24%,变比为230±8×1.25%/10.5kV变压器本体及其附属设备;1套中性点成套装置等,包含主设备重要模块安装、试验、调试直至投产各阶段的技术指导。
2.4 交货地点: 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仓库或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2.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全部供货到现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变压器的生产制造企业,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220kV/150MVA及以上容量变压器的供货业绩不少于5个,具有第三方出具的220kV/150MVA及以上电压等级变压器短路承受能力试验报告(报告在有效期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及报告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签字盖章页,试验报告首页、试验项目和试验结论页)。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5月13日9:00起至2022年5月18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