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林川变电所动力变电改造工程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朔铁路供电分公司纳林川变电所动力变电改造工程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既有纳林川变电所为牵引和电力合建的变配电所,于2014年投入运行。牵引变电所采用两回独立110kV电源进线。设置两台牵引变压器,采用一主一备运行方式。27.5kV母线上各设一套SVG动态无功补偿装置。设有一台110/10kV电力变压器,容量为2000KVA,作为铁路10kV贯通线的备用电源。
电力机车在动态取流的状态下,27.5kV侧电压波动大且谐波含量高,不能作为可靠电源使用。当纳林川配电所的这路电源启用后,可能会造成线路设备烧损、生活电气设备烧损等故障,对正常生产造成较大影响。因此急需改善该路110/10kV电源的电能质量。
2.1.2招标范围:
对新朔铁路供电分公司管内的既有纳林川牵引变电所110kV/10kV动力变电源进行改造。
2.1.3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1.4工期:计划总工期120日历天,自开工报告批复之日起。
2.1.5投标单位在投标时,要充分考虑施工沿线有关协调事宜、营业线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现场交通不便、施工临时占地和村民干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铁路营业线电气化工程施工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竣工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工程已竣工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的有效的铁路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必须在本单位工作,并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网站养老险种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保证明。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已完成铁路营业线电气化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技术负责人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必须在本单位工作,并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网站养老险种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保证明。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且必须在本单位工作,并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网站养老险种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保证明。
质量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质量负责人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必须在本单位工作,并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网站养老险种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保证明。
【7】其他要求:同属1个企业集团公司(指总公司所属的局级施工企业)的2个及以上下属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分别独立申请及投标,如同时投标将均被否决。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5-11 17:3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5-17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