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电厂电袋除尘器滤袋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二热电厂、内蒙古丰泰发电有限公司、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袋除尘器滤袋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电厂除尘器为电袋复合除尘器,其使用期限已超寿命范围,阻力增大,严重影响机组运行的经济性,本次招标涉及3家单位的4台机组电除尘器滤袋采购。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3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滤袋材质为30%超细PPS(面层) + PPS纤维+PTFE(基布),供货数量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机组 |
容量 |
滤袋规格 |
滤袋数量(条) |
袋笼规格 |
袋笼数量(套) |
1 |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二热电厂 |
#4 |
300MW |
Φ165×8250 |
8124 |
Φ160×8050 |
200 |
2 |
内蒙古丰泰发电有限公司 |
#1 |
200MW |
Φ127×8110 |
8200 |
Φ125×8000 |
/ |
#2 |
200MW |
Φ127×8110 |
8200 |
Φ125×8000 |
/ |
||
3 |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 |
#2 |
300MW |
Φ160×8400 |
10000 |
Φ155×8380×16×3.2(口节2744、中下节2818) |
200 |
本项目为统一招标,分别与相关电厂签订合同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2.4交货地点:各项目单位现场,车板交货。
2.5 交货期: 技术协议签订后30日内供货到现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不少于8份单台机组容量200MW及以上的火电厂滤袋供货合同业绩,且每份合同滤袋数量不少于5000条,材质为PPS、PTFE类(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5月16日9:00起至2022年5月23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