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昆明中北交通旅游(集团) “三供一业”供配电设施改造EPC总承包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昆明中北交通旅游(集团)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昆中北复【2022】5号等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现以 公开招标 方式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昆明中北交通旅游(集团) “三供一业”供配电设施改造EPC总承包工程。需根据业主方要求对3个小区、共计348户住户(该户数为暂估数量,最终以实际改造户数为准)进行“三供一业”改造后,移交供电部门进行社会化管理及收费。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程,设计及施工主要内容包括:
(1)工程设计:结合各生活小区的特点及招标方要求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并承担施工图设计、技术咨询服务、图纸报批审查等全部相关工作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开展户表改造10kV及10kV以下电力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含进出线回路、屏柜、集中表箱的设计), 能满足所有使用功能需求和施工验收要求的所包含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预算编制)、提供设计概算和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服务、整合深化设计出图及相关后续服务等工作内容,确保设计成果通过供电部门审核。
(2)工程施工: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改造工程(包含电气、一二次线路、土建、桥架等)的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组织验收及协调工作,整个项目工程的综合联动调试及电力工程现场施工总协调、协调界面划分、负责相关检测、验收、移交等相关工作。
(3)完成移交:该项目施工完毕后经过当地供电主管部门验收认可后,按照昆明中北交通旅游(集团) 与云南 昆明 签署的移交协议进行移交,并完善移交手续。
(4)本工程项目为家属小区三供一业改造工程。共需改造348个住户。工程计量单位按单一小区为独立的分项目进行计量及结算。
2.3 总投资:346.4542万元,招标规模:346.4542万元。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项目实施
2.6工期:180日历天(自监理下达开工令开始计算工期)
2.7 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设计部分工作的单位,并提供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中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8 其他:
(1)项目工期:①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在初步设计经供电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②施工工期(包含设备采购时间):120日历天。
注:需在招标人指定时间内进行合同的签订,拟签订时间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计算。
(2)标段划分:本项目仅设1个标段。
(3)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设计提出的要求,并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设计文件须通过供电部门的审核确认并满足施工要求。
施工:符合设计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施工图纸、相关现行验收规范、标准及相关部门要求施工,保证通电,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且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执行《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 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关于规范联合惩戒对象的通知》及《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 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 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5 其他:
1.投标人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资质要求:
(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丙级及其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提供】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3)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4)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其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3.投标人业绩要求:
(1)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正在实施或完成过2项总投资不低于300万元(含)的类似电力工程设计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否则不予认可】;【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提供】
(2)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正在实施或完成过2项总投资不低于300万元(含)的类似电力工程施工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否则不予认可】。【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4.
(1)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证书和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职称专业为:电力工程);作为设计负责人2018年1月1日至今正在实施或完成过1项总投资不低于300万元(含)的类似电力工程设计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否则不予认可】;【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提供】
(2)
(3)设计负责人和
5.拟派项目人员要求:拟派往本项目人员由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自身实力进行拟派,所有拟派项目人员均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6.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2020年(或2019年~2021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
7.信誉要求:(1)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无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名单内;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内。【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8.投标人的承诺:
(1)投标人所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等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6月08日09时30分,地点为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栋1单元12层)会议室。
5.2 本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准时参加开标会。
5.3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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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km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