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青海公司国能青海黄河玛尔挡水电站鱼类增殖放流站安装及运行管理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403573,招标人为国能青海黄河玛尔挡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青海黄河玛尔挡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玛尔挡水电站位于果洛藏族自治州玛沁县拉加镇上游约5km的黄河干流上,左岸为玛沁县,右岸为玛沁县及海南藏族自治州同德县,电站距西宁公路里程346km,西宁~果洛G227国道从下坝址右坝肩通过,对外交通便利。
工程主要任务是发电,并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玛尔挡水电站枢纽工程由挡水建筑物、泄洪消能建筑物、引水发电系统、生态泄水建筑物及过鱼设施等组成。电站总装机容量2200MW,年利用小时数3206h。
玛尔挡水电站水库正常蓄水位3275m,死水位3240m,总库容16.22亿m3,具有季调节性能,调节库容7.06亿m3,属于一等大(1)型工程。
玛尔挡鱼类增殖站位于玛尔挡水电站坝址下游左岸,距下游拉加镇业主永久生活营地约2km,规划占地38亩。玛尔挡鱼类增殖放流站工艺方案主要采用室内循环水养殖和室外仿自然生态养殖的方式,分级培养,根据鱼类的不同生长阶段进行车间内培育和车间外养殖。鱼类增殖站主要由亲鱼养殖与催产孵化车间、苗种繁育车间、室外亲鱼锻炼系统、室外亲鱼驯化系统、室外鱼种培育系统、室外放流鱼种野化锻炼系统,防疫隔离池,蓄水池,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综合楼及相应的供电、供水等配套附属设施组成。放流对象为极边扁咽齿鱼、黄河裸裂尻鱼、厚唇裸重唇鱼、骨唇黄河鱼、拟鲶高原鳅。总放流规模为55万尾/年。
2.1.2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本项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2.1.2.1设备采购
(1)亲鱼养殖与催产孵化车间
增殖站运行所需10套循环水养殖与催产孵化系统,分别为:亲鱼过冬系统1套;鱼种过冬系统1套;原水预处理系统1套,人工催产系统2套;恒温涌动孵化系统2套;静水孵化系统2套;亲鱼产前营养加强系统1套。包室内养殖设备与循环水处理系统之间所有连接管道。
(2)繁育车间
增殖站运行所需9套循环水养殖与催产孵化系统,分别为:微流水孵化系统1套;防疫隔离系统1套;破膜孵化系统1套;开口饵料系统2套;鱼苗培育系统2套;鱼种培育系统2套。包括室内养殖设备与循环水处理系统之间所有连接管道。
(3)空气压缩站
增殖站运行所需空气压缩站供氧系统,用于所有养殖系统的曝气、供氧。
(4)室外跑道系统
增殖站运行所需亲鱼锻炼系统1套;亲鱼驯化系统1套;鱼种培育系统1套;放流鱼种野化锻炼系统1套。包括养殖设备与循环水处理系统之间所有连接管道。
(5)生产养殖智慧管控系统
增殖站运行所需智能管控系统,满足运行管理需求。
(6)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
增殖站运行所需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的设备。
(7)其他:投标人认为还需要增加的其他设备。
2.1.2.2设备安装
本增殖站上述全部单体设备的运输、现场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验收等工作。
2.1.2.3技术服务
全部系统调试、现场试验、试运行和验收、对运行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等技术服务工作。
2.1.2.4科研服务工作
根据《黄河玛尔档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的相关要求,开展增殖放流效果跟踪监测与评估研究、高寒区野生亲鱼的采集与驯养技术研究、高寒区鱼类人工繁育技术研究、高寒区苗种培育技术研究、高寒区放流技术研究5项科研工作。
2.1.2.5运行服务
(1)亲鱼收集、采购、驯养和培育
负责本工程近期放流的黄河裸裂尻鱼、拟鲶高原鳅、极边扁咽齿鱼、厚唇裸重唇鱼所需亲鱼进行收集、采购、驯养和培育。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苗种繁育的水平等情况来制定每年亲鱼收集量,所需驯化亲鱼数量需满足前两年的放流计划所需。
(2)人工繁殖和鱼种培育
对收集亲鱼进行人工繁殖,进行子一代幼鱼的人工繁殖和鱼种培育,根据本工程设计规模,本增殖站近期增殖放流规模为黄河裸裂尻鱼、拟鲶高原鳅、极边扁咽齿鱼、厚唇裸重唇鱼4种50万尾,承包人按照本增殖站放流任务要求,每年完成幼鱼的人工繁殖和苗种培育工作及站内所有设施、设备的维护工作,各种类年增殖放流规模详见技术文件。
(3)其他工作
承包人需办理本工程增殖放流、运行所需相关证件,发包人配合办理。
配合发包人完成蓄水、竣工阶段环保验收工作。
承包人应完成鱼类增殖站正常运行所需办公、生活、厨房餐厅的家具器具的采购及安装。
2.1.3计划工期:
合同开始时间:2022年6月16日
合同结束时间:2026年4月1日
其中,运行服务期3年,自2023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1日
2.1.4服务地点:青海省果洛州玛沁县。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水产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或《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或《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鱼类增殖放流站设备供货合同业绩一项,且须至少具有鱼类增殖放流站运行管理合同业绩一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担任鱼类增殖放流站设备供货或鱼类增殖放流站运行管理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单位名称以及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仅提供本单位任职证明材料的无效。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5-1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5-24 18: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