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1. 招标条件
长春热电厂兰家污水厂至电厂中水供水改造工程设计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兰家污水厂至电厂中水供水改造工程设计服务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的建设单位是长春热电厂(以下简称长春热电厂)。长春热电厂位于长春市农安县合隆镇,位于长春市区北偏西,距长春市中心约18km。位于合隆镇东南,距合隆镇中心约4km。厂址西北角距合隆镇前新立屯约200m。该厂址的东侧为长白铁路线,西侧为302国道。电厂现有两台35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配置两台1057t/h燃煤锅炉。采用干除渣、电除尘、干除灰技术,两台机组均设有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
建设输水管线约8.9km,输水能力为4.0万m3/d;加压泵站1座,设计规模为4.0万m3/d。改造中水处理厂1座,设计规模为1500 m3/h,具备软化水处理能力,出水可直补热网循环水,设计规模为240 m3/h。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包含施工图、竣工图设计,具体内容详见“第二卷 技术文件”。根据项目进度要求,施工图交付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竣工图交付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2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1个及以上中水改造或300MW及以上机组设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工作范围以及合同签章页等内容)。
3.2.3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5月17日9:00起至2022年5月22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 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