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头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海门电厂2022至2024年度港口设施维护加固工程设计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海门电厂。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海门电厂2022至2024年度港口设施维护加固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2.2项目简介:华能海门电厂煤码头、港池航道、防波堤与护岸自2009年建成投入使用至今已逾十年,因常年受海浪冲刷和台风袭击,出现港池航道回淤和防波堤与护岸护面块体缺失和混泥土破损劣化等现象,为做好海门电厂港口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根据现行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规定,拟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在有需要时承担港池、航道维护性疏浚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计算等服务,特设立本项目。
2.3招标范围:
(1)港池航道维护性疏浚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计算;
(2)煤码头、防波堤与护岸修复加固施工方案设计。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4项目服务期:3年,具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承包方应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作任务,无故延期将按合同或技术协议中的考核条款进行考核。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进行安全、质量评审,评审不合格发包方可提前解除合同。若承包方中标后未在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工或经发包方评审未能履行合同的义务,发包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履行合同义务,所发生的费用从承包方的合同价款中扣除,并要求承包方赔偿对发包方造成的损失。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海门电厂2022至2024年度港口设施维护加固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2投标人自2016年01月01日起(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具有1个5万吨级及以上码头设计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5月17日9:00起至2022年5月23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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