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锅炉房及地面管网系统运行检修外委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锅炉房及地面管网系统运行检修外委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位于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昭君镇查干沟村,矿井年设计生产能力1000万吨/年。锅炉房及地面管网于2009年建成投用,锅炉房内安装有1台SZL4-1.25-All型、4台SZL10-1.25-ALL型蒸汽锅炉,副井安装有8台kJZ45型暖风机和2组热风幕、主井安装有4台KJZ40型暖风机,地面管网系统包含地面生产、生活区域内室外排水管路、消防管路、生活水管路、洗浴水管路、暖气供回管路,目前均正常运行使用。
规模:1000万吨/年。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招标范围:投标人须提供至少20名检修、维护、运行人员及足够的工器具等,负责煤矿锅炉房及地面管网系统的运行及中、小修工作,日常运行维护、中小修材料配件由招标人提供。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B)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锅炉房运营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合同首页、项目名称、合同范围、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等关键页)。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5月18日9:00起至2022年5月24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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